派出机构

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负责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直接征收和服务等工作。

不设纳税服务股的县级税务局,纳税服务股相应职责由第一税务分局(办公服务厅)承担:组织开展本系统纳税服务(含缴费服务,下同)工作;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制度和规范;参与拟订并组织实施税收宣传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协助指导本系统税收新闻宣传工作。

福绵税务分局负责县(市、区)级重点税源集中管理、风险应对和服务等工作负责辖区内一般税源的管理、风险应对和服务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