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陆川县税务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国家税务总局陆川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陆川县税务局(以下简称陆川县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玉林市税务局、陆川县委县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陆川县税务局结合实际,2021年积极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陆川县税务局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桥梁,聚焦“增强执法能力、确保管理质量、提升办税效率”三个关键方面,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全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积极加强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效,持续增强税务部门公信力和执行力。 (一) 完善责任体系,健全公开机制。陆川县税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从公开工作需求出发,配备专门人员从事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回顾复盘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及时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所遇到的痛点、难点问题。制作《信息公开对外交流保密审查审批表》,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确保“涉密不公开、公开不涉密”。 (二) 加强股室协作,做好平台建设。陆川县税务局始终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由县局办公室牵头梳理各股室须公开的内容,明确各项信息的公开时限,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 (三) 推进服务公开,丰富公开内容。除了完成县政府网站上的日常政务公开等规定动作以外,陆川县税务局充分利用市税务局以及省税务局所提供的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资源平台,及时发布办税基本流程、税收政策文件等信息,畅通面向公众的信息公开渠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7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结果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陆川县税务局信息公开工作在井然有序地推进,但各股室牵头负责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对于政务公开的掌握能力仍然不足,主动公开的意识仍有待提升,主动公开的内容仍有待完善,主动公开的科学化仍有待探索。 陆川县税务局下一步将从考核机制和宣传培训、专人专职三方面入手,一是发挥好绩效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实现政务公开常态化检查,强化公开的意识;二是将开展对于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进行培训,丰富信息公开载体,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创新公众参与;三是从专人专职入手,安排专人去负责这项工作,实现专人专职对岗负责对岗对接,从而有序推进税收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陆川县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陆川县温泉大道北32号,邮编:537700,电话:0775—7331688,电子邮箱:lcxswj7333996@163.com)。 国家税务总局陆川县税务局 2022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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