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管理办法〉的公告》政策解读

现就《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管理办法〉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公告》出台背景

为了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落实国家房产税和城填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政策,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制发了《公告》。

二、《公告》主要内容解读

《办法》共有十三条,主要明确以下内容:

(一)明确减免税管理事项(《办法》第二条)。

(二)明确申请困难减免条件、可申请困难减免税纳税人的资格、申请报送的材料、申请时限等相关内容(《办法》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

(三)明确税务机关核准困难减免税受理和核准的流程,核准的权限以及后续管理的要求(《办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和第十一条)。

三、《公告》施行日期

《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有关事项的公告》(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4号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6号修改)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