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要求,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建设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编制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将全部行政许可事项纳入清单管理,减少制度性交易成本、增强市场信心。今年初,《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发布后,我区根据国务院工作安排,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相关规定,组织自治区相关部门开展全区行政许可事项梳理工作,编制并公布我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二、重要意义

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明晰行政许可权力边界、规范行政许可运行,为企业和群众打造更加公平高效的审批环境,对于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意义重大。

一是通过构建形成分级负责、事项统一、权责清晰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体系,将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基本实现同一事项在不同地区和层级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进一步理顺各级政府职责关系,理清各部门权责边界,推进政府事权规范化、法制化。推动各部门依法履职,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二是科学制定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明确许可条件、申请材料、中介服务、审批程序等内容并向社会公布。按照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要求,通过推行告知承诺、集成服务、一网通办、跨省通办等改革措施,大幅提高市场主体办事的便利度和可预期性,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和企业的获得感。

三是依托清单明确监管重点,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公众健康,以及潜在风险大、社会风险高的重点领域依法依规实行重点监管,守牢质量和安全底线,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主要内容

本次公布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涉及38个区直单位、15个中直驻桂单位。通知正文明确了许可事项来源、许可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和动态管理、审批层级调整的规定、地方设定的许可事项需明确子项和实施规范、各类清单衔接、中直驻桂单位许可事项管理等内容。

附件包含3张清单,即《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以下简称广西清单)、《中直驻桂单位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以下简称中直驻桂单位清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增下放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涵盖了广西实施的711项行政许可事项和新增下放的19项。其中,广西清单事项数为616项,包括认领中央层面设定、广西实施的597项和广西地方层面设定的19项。广西地方层面设定的19项均由专家从合法性、必要性和可行性三方面,逐项论证后纳入。中直驻桂单位清单事项数为95项,均属中央层面设定事项。新增下放的19项,充分考虑了基层承接能力、监管能力,涉及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广电局、体育局等3个单位。其中,直接下放14项,委托5项。在各类清单中,包含了主管部门、事项名称、实施机关、设定和实施依据等要素,便于公众了解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