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税总发〔2014〕162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推行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税总函〔2014652号)要求,对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第一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事项中属于广西国税系统实施的税务行政处罚权力事项及其流程图予以发布。

  广西各级国税机关应当严格按照权力清单行使权力,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特此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20153月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