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第3号

2019年1月29日,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以下简称“ITS系统”)网页端(WEB端)开放了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月(季)度申报、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以及多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汇总年度申报功能和税款缴纳功能;扣缴客户端开放了代理申报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月(季)度申报以及利用个人三方协议扣税和银行端查询缴税功能。现将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渠道通告如下:

一、ITS系统在线申报

ITS系统经营所得(定期定额户除外)支持两种在线申报模式:一是通过ITS系统网页端进行申报,并通过银联卡在线支付以及个人三方协议在线扣税。二是由被投资单位通过“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代为办理申报,并通过个人三方协议在线扣税。

纳税人未签订个人三方协议的,可通过ITS系统网页端自行在线申报后通过银联卡在线支付功能缴纳税款;需要通过个人三方协议在线扣税的,需持个人身份证证件到办税大厅及银行签订个人三方协议。

ITS系统网页端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子税务局(以下简称“电子税务局”)右上角的“个人所得税入口”登录。“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可在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网站“办税服务-软件下载”处下载。

二、办税服务厅申报

纳税人可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业务。

三、定期定额户申报

定期定额户经营所得的申报缴款仍按原方式和渠道办理,即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办理纳税申报。

四、以前年度生产经营所得申报及其它事项

纳税人2018年度以前(含2018年度)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办理个人所得税补报、更正申报或者年度汇算清缴申报,仍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等渠道办理。

纳税人2019年度以后(含2019年度)取得的经营所得,暂时不能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需通过ITS系统或办税服务厅等渠道办理。

 

附件:1.经营所得WEB端指引

      2.经营所得扣缴客户端指引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2019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