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集成电路设计和软件产业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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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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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支持集成电路设计和软件产业发展,现就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依法成立且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在2018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 二、本公告第一条所称“符合条件”,是指符合《财政部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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