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推进税收法治化建设,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国家税务总局对部分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全文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全文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

2022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