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百色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关于送达税务稽查文书的公告

百市税一稽公告〔2019〕3号

    

  广西稻潭商贸有限公司: 

  你公司不在注册地址经营且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及相关人员无法联系,因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将税务文书送达你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现将你公司《税务检查通知书》(见附件)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百色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二〇一九年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