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德保县税务局(以下简称“德保县税务局”)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持续推进依法行政,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百色市税务局(以下简称“百色市税务局”)法治工作的总体要求和部署,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持续创新税收执法方式,夯实“法治税务”工作基础,建立健全制度保障体系,大力推进法治税务建设,实现德保税收现代化。现将2019年开展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年税收法治建设工作概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德保县税务局认真履行职责,立足税收工作实际,以组织收入为中心,规范执法行为,强化税源管理,优化提升纳税服务,加强干部队伍勤政廉政思想建设,坚持税收法治化和税收现代化协同并进,坚持依法决策、规范执行、严密监督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化、规范化、信息化一体建设,以约束权力、保护权利为重点,促进税法遵从。
1.依法组织税收收入。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坚持依法征税,做到应收尽收、应免不征,坚决禁止提前征收税款“过头税”和“有税不收”等违法行为。2019年,共组织总局口径税收收入88698万元,为德保县地方经济保增长做出了应有贡献。
2.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德保县税务局严格执行税收法律法规,落实各项税收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减税降负的决策部署,服务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2019年,德保县税务局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全力推进落实深化增值税改革和个人所得税改革等各项工作,提升税收管理质效,确保政策落实到位,税收红利释放到位。
(1)创新方式,加强税法宣传。一是精简税收宣传文件,梳理核心内容,针对容易让纳税人混淆的条文和问题做进一步的界定和详解,以“一问一答”的形式制作宣传资料,以便纳税人更好的理解;二是充分利用当地电视媒体、税企QQ群、微信群、纳税服务大厅电子显示屏等平台对新政策进行全方位、多渠道的宣传,供纳税人阅读与学习;三是通过局内税收管理团队以“送政策到家”的方式,将税收优惠政策送到广大纳税人手中。
(2)开展培训,加强纳税辅导。一是积极参加上级税务机关举办的纳税业务培训,开展办税大厅人员业务培训共15次,参训人员达213人次,提高了前台一线人员的业务水平;二是开办纳税人培训班15期,参会人员达615人次;三是采取“面对面”为纳税人提供沟通教学,“走出去”为纳税人提供流动教学,“一对一”为纳税人解决疑难问题,共印制宣传资料7000份,发送短信1万多条,确保2019年5月20日前对增值税纳税人实现减税降费宣传辅导100%全覆盖。
3.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德保县税务局升级纳税服务,便民办税效果显著。2019年,以便利纳税人办税,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为目标,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持续提高服务效率,减轻纳税负担。
(1)优化推行“一窗式”服务。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营造工作氛围,按照“一人一窗一机”模式,共建“全职能”窗口,实现登记、申报和发票管理等各项涉税申请一窗办理。
(2)大力推广网上办税。通过“办税便利通”实现在网上预约办税、申请发票代开业务。新增“一照一码”信息采集、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登记信息确认、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三方协议、发票票种核定五项。
(3)简并涉税资料报送。德保县税务局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办理流程的公告》(总局〔2016〕59号)公告要求,办理代开业务。自然人申请代开发票的,提交《代开增值税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及自然人的身份证件及复印件,无要求纳税人提供合同协议、书面证明、销售合同情况等,进一步简化办税手续。
(4)合力推进“354560”提速行动。德保县税务局按照相关要求,与工商、住建、房管、土地管理等部门在政务中心的统一协调下,协力推动涉企行政审批,开展好部门协同,按上级管理部门优化过后的办理流程,大幅压缩了企业开办时间,不动产登记时间。现已实现与多部门实现使用一套材料办理税务登记、不动产登记,税务登记包括企业按需领购发票的业务压缩到5分钟以内,不动产登记税务环节压缩到10分钟以内。
(5)优化服务,提升纳税服务体验。2019年,德保县税务局纳税服务大厅没有纳税突发事件发生,纳税投诉案件为零;提醒服务86次,绿色通道办税104次;加强24小时自助办税管理,大大减轻了纳税人的办税成本,提高了征管质量,实现了税企共赢目的。
4.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行政许可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1号)文件,德保县税务局全面清理各类税务行政审批事项,依法保留县局审批事项共4项,分别为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和对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核定。
2019年度,全年共受理行政许可13次,主要涉及延期申报、定额调整和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事项等3类事项,全部严格按照《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报送审批资料,按照基本流程和基本规范进行审批。2019年,德保县税务局没有在公开清单外实施其他行政审批,也未设立新的行政许可事项。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1.着力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按照百色市税务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德保县税务局认真开展涉及机构改革的规范性文件清查清理工作,2019年未发布任何规范性文件。
2.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德保县税务局严格依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10〕55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税收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国税办发〔2012〕4号)工作要求,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加强对税收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德保县税务局把系统发展规划、税收改革及信息化建设、重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等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纳税人切身权益和对税收管理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纳入重大决策范围。印发《工作规则》界定局党委会议、局长办公会和审理委员会重大事项研究的范围,明确重大决策程序,制定议事规则,依法决策。
2.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德保县税务局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税务行政应诉工作领导小组等机构,完善各项重大决策程序,加强重大决策跟踪反馈,跟踪实施成效,及时指导和纠正决策偏差。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严格规范执法程序。德保县税务局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制定的征管、纳服和稽查等工作规范,按照法定程序规范文明执法,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自由裁量权,并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的权利。
2.认真落实“双公示”制度。德保县税务局严格落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制度,安排专人按照规定期限和公示制度相关要求,在做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相关信息内容放在门户网站上公示,接受广大纳税人对于税收执法工作的合法性、规范性进行监督。
3.加强信用体系建设。2019年,德保县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纳税信用管理办法》,按规定对符合评级的1248户纳税人进行了信用评价,其中:A级17户、B级120户、M级74户、C级55户、D级41户。并落实各项激励措施和惩戒措施,让守信纳税人享受到更多优质的办税服务,反之,对失信纳税人采取一定的限制措施。
2019年,依据《纳税信用管理办法》工作要求,主动向社会公告评定结果。对A级纳税人提供绿色通道办理涉税事项和。对D级纳税人采取“评价报留2年,第三年纳税信用不得评价为A级,并列入税收管理重点监控对象,发现税收违法行为的不得适用规定处罚幅度内的最低标准”措施。同时,均与银行共享上述两类纳税人信用等级信息。2019年各金融机构通过“银税互动”平台共向20户优质企业提供了2000多万元的信用贷款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题。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1.加强内控机制建设。按照上级税务机关的统一部署,德保县税务局内部控制监督平台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局内控工作的统筹指导,划分各分局、各部门责任,并落实专人负责税务系统内控监督平台日常管理工作,扎实推进内控机制建设。组织业务骨干对日常税收执法流程进行梳理,对风险事项进行识别、评估,建立事前防范、事中阻断、事后优化风险应对体系。明确工作主体责任,纳入绩效考核,最大限度的实现内控“全扫描”,强化权力制约监督,减低税收执法风险。
2.认真开展税收执法检查。一是认真开展税收执法督察、税收执法专项检查工作,落实“双随机”工作制度,落实税收执法责任追究。对自查发现或是上级部门推送的税收执法疑点认真开展核实、整改工作,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究。全面依法、规范、切实的开展税收执法工作。二是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以德保县税务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为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的领导机构,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统筹部署,着力推进税务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不断健全执法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监督,全面提高税务执法效能,确保税务机关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有效防范税务执法风险,切实维护纳税人和缴费人合法权益。
3.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德保县税务局始终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一是主动公开税务干部有关信息,接受纳税人对税务干部勤政廉政的监督。二是广纳谏言,畅通广大纳税人对税收服务工作的投诉渠道,及时回应、解决纳税人的诉求。三是自觉接受当地人民政府、纪委监察委、检察院的监督。
(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是认真落实领导值班制。局领导在纳税服务大厅轮流值班,与纳税人面对面沟通交流,及时解答纳税人的困扰,为纳税人排忧解难。
二是认真开展税务行政复议、税务行政诉讼工作。着力解决好税企纠纷,不断优化行政复议回应机制。2019年未发生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德保县税务局紧跟社会发展的步伐,充分利用移动互联网络这个窗口,加大税务行政权力公开力度,保障税收政策法规公开畅通,完善税收征管执法信息公开内容,扩大纳税服务公开范围,增强税务机关公信力、执行力,保障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推动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在阳光下运行。
(八)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1.增强税务干部法治意识,提高依法治税水平。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指导精神,推动税收法治化、现代化,德保县税务局始终把增强税务干部法治意识,提升依法执法素养,培养过硬的税收执法能力作为开展税收工作的关键前提。2019年,认真落实《会前学法制度》,通过线上普法学习和线下组织开展专题学习,今年共开展4次针对国家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的集中学习。
2.增强纳税服务获得感,提高纳税遵从度。一方面,德保县税务局是加大国家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的宣传,将“纳税是法定义务”这个观念能牢牢树立在每个公民心中;另一方面,认真开展便民春风行动、深化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为纳税人压缩办税时间、精简报税材料,优化纳税人的纳税服务体验,增强获得感,提高纳税遵从度。
(九)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德保县税务局加强税收执法人员管理,重视执法队伍的建设,积极组织干部参加税收执法资格考试、行政复议资格考试以及其他业务技能考试,不断提升干部队伍的业务水平和执法质量。2017年以来,德保县税务局已陆续补充了16名年轻的干部,经过培训和考核后,分配至纳税服务大厅、征收管理股、税政股、管理分局等部门业务部门,大大增强了法治建设的力量,执法队伍愈来愈呈现出年轻化、专业化。
(十)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为了保障法治税务工作稳步、有序开展,德保县税务局成立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2019年度,德保县税务局共召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4次,对各个时间的依法治税工作具有针对性的指导,推进全年依法行政工作。
二、推进依法行政和落实各项法治任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在总结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深刻地认识到在税收法治建设中还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是税收宣传创新不够。近年来,为了适应国家经济发展,国务院、国家税务总局制定和下发了一列的税收优惠政策,但是税务部门仍然主要依托固有的税收宣传媒介和宣传方式进行宣传,创新意识不强,远远不能满足宣传的需要。
二是税务干部税收执法水平有待提升。内控监督平台上线后,监控出不少因为人员对业务系统操作不熟练、执法流程不规范导致的执法过错数据,说明部分干部的业务水平和依法执法的能力有待提高。
三是税务干部业务培训的力度有待提高。2019年新税收政策频繁出台,基层税务部门直面纳税人,但是业务培训的机会很少,培训力度也不够,不利于工作开展。
三、2020年税收法治建设工作思路
2020年,德保县税务局将严格落实国家税收政策,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紧紧围绕组织收入这个中心,持续推进减税降费政策落实,继续加强税收执法队伍的建设,全面推进“三项制度”落实,全面提升依法行政、依法治税水平。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公正文明执法,防范执法风险。继续保持勤政廉政的工作作风,优化纳税服务,开创法治税务建设新篇章!
国家税务总局德保县税务局
2020年3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