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德保县税务局(以下简称“德保县税务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为主线,持续规范政务公开流程,不断畅通公开渠道,加强税收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热点,有力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德保县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上级税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大局,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发挥部门工作职能,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依法依规主动公开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结合部门工作职能,通过政府网站平台依法依规公开涉税信息,完善统一规范的税费政策库,精准推送已出台各项退税减税降费政策特别是落实延续新政策,帮助基层部门及纳税人缴费人第一时间全面准确了解政策,做到应知尽知、愿享尽享。2023年,在政府网站发布信息10条,其中,部门动态栏目发布信息6条。

(二)依法依规依申请公开

我局不断完善依申请受理机制和依申请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畅通受理渠道,主要以德保县人民政府网站受理各类依申请公开。2023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规范政府信息管理

规范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在公开工作中增强规范意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做好保密审查。配齐配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量,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组织保障,安排专人专管政府信息网站发布平台,认真梳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栏目,准确把握不同类型公开要求,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全面规范网上信息发布机制。

(四)拓宽信息平台建设

组织纳税人缴费人参加“税费辅导周三见”,多维度解读退税减税降费政策;以公开促服务,不断优化税费优惠政策咨询和政策辅导服务,务实推进办税服务厅政务专区建设,在办税服务厅设置公告栏、导税台、意见箱,聚焦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事项,及时更新公告栏信息动态,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政策文件网上查询书费政策宣传辅导等服务。

(五)着力完善监督保障

不断完善监督责任机制,细化监督责任分工,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及时纠正和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效提高信息公开岗位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和严谨性。2023年,我局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投诉举报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德保县税务局较好地完成了信息公开工作,但对照上级局及地方政府的要求,依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的认识不到位,主动性不强针对群众关心的涉税政策等税费信息更新少,不够全面,公开平台信息更新不够及时等。二是在推进信息公开规范化、专业化方面不到位针对上级局发布的公告或者新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文件公开够严谨专业,理解不够深入,信息公开内容形式不够丰富,群众期待还有一定的距离

下一步,德保县税务局将对标对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加强专业队伍建设,提高业务人员业务水平,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建设规范化、专业化,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拓宽政务公开渠道,加强政务公开载体建设,做到科学规范,主动积极,真公开、全公开,力争在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百色市税务局(http://www.guangxi.chinatax.gov.cn/baise/)网站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德保县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德保县城关镇象山街20号,邮编:533799,电话:0776—3825933,传真:0776—3822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