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相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德保县税务局(以下简称“德保县税务局”)现将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成本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开发布。

一、总体情况

2025以来德保县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上级税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大局,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通过多元化渠道提升政策透明度与服务效能,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依法依规主动公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持续完善统一规范的税费政策库主动通过政府网站平台依法依规公开涉税信息,精准推送已出台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帮助纳税人缴费人第一时间全面准确了解相关政策,做到应知尽知、应享尽享

(二)依法依规依申请公开。畅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渠道,强化内部各部门高效联动协同机制,做到答复主体、时限、内容、程序等规范标准,确保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规范化、办理标准化;围绕群众关注热点事项统一不同类型申请的答复口径,明确答复、限时办结时间,切实提高办件质效。

(三)规范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执行“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保密审查原则,建立“部门初审、办公室复审、分管领导终审”的三级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做好保密审查2025年公开的信息未发生涉密信息泄露情况。安排专人负责政府网站平台日常维护准确把握不同类型公开要求,定期更新梳理税务部门相关栏目的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四)拓宽信息平台建设。坚持以纳税人缴费人需求为导向,不断丰富公开载体,优化服务举措,让政务信息公开更接地气、更具实效。在办税服务厅配备信息公告栏、政策宣传架等设施,方便纳税人缴费人随时查阅取用。线上推送“六税两费”减半征收、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等政策信息1500余条,“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为契机,线下组织税收宣传团队走访企业、社区、乡镇、学校等场所,累计发放税费宣传资料3000份,现场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税费咨询158次。

(五)着力完善监督保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监督责任机制,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及时纠正和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效提高信息公开岗位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和严谨性。2025年,未发生因信息公开不规范引发的投诉举报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主动公开的意识还有不足。上级局发布的公告或者新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文件公开不及时,信息公开存在被动状况,纳税人缴费人知情权受影响。

二是信息公开的实效性有待提高。政策宣传推送方面服务不够细致,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特定类型的纳税人,针对性政策宣传辅导次数较少信息公开效果群众期待还有一定的距离

下一步,德保县税务局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要渠道,定期更新发布相关栏目的重要信息,结合办税服务宣传阵地、县主流媒体平台、税企工作交流群等平台,多渠道宣传提高群众对税费政策的知晓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期限自2025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德保县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德保县城关镇象山街20号,邮编:533799,电话:0776—3825933,传真:0776—3822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