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凌云县税务局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严格按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凌云县税务局2019年税收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年税收法治建设工作概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大力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一是严格执行《全国税务系统内部控制基本制度(试行)》《税收法制工作风险内部控制制度(试行)》等内部控制专项制度,切实规范和加强税务系统内部控制管理工作,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监督、促进落实,提升内部控制工作水平,实现内部控制工作目标。二是认真落实税务总局和省税务局对税收征管重点风险防范和内控机制建设相关工作的部署和安排,引导基层税务分局和工作人员有效防范税收征管过程中的重点执法风险和廉政风险,推动税收事业健康发展。按照要求以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为依据,高度重视《基层税收征管重点风险防范指引》风险应对类、基础管理类、纳税服务类和税收执法类五类风险防范指引推行工作。

2.全面规范行政审批事项。2019年,支持创新创业扶贫等减税降费税收优惠政策;凌云县税务局共有企业印制发票审批、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对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核定、非居民企业选择由其主要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审批七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年共受理行政许可共135户次,其中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税务行政许可35户次;没有受理其他行政许可事项。

3.税收收入稳步增长2019年,在全国减税降费2万亿目标的税收优惠政策影响下,我局依法组织税费收入,认真落实组织税费收入原则,坚持依法规范征税收费,稳妥做好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收工作,不断税收收入质量。全县税务系统共组织各种税费收入 45006万元,其中:完成国家税务总局口径税收收入29,975万元(不含海关代征),完成地方政府口径税收收入29,636万元,顺利承接 0.019户机关事业单位社保费、8.5万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19.3万户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年总计组织社会保险费收入13,227万元、非税收入1,804万元,代收工会经费146万元。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1.继续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建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在依法行政暨普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法制部门牵头,相关业务部门具体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的工作安排,对本辖区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发布国家税务局凌云县税务局公告2期,包括:《国家税务总局凌云县税务局关于公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2019年第1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凌云县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2019年第2号)》

2.认真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认真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保障纳税人权益。为切实保障各项税收政策落实到位,我局加强领导、不折不扣地将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同时严格减免税审核制度。一直以来,我局在减免税政策的贯彻落实上本着对国家和纳税人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税法的有关规定,认真审核减免税申请人的资格,对不符合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和个体户坚决不予办理减免税手续,对符合条件的按工作规程及时给予办理减免。

3.开始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及时建立完善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议事规则,进一步健全集体讨论决定的决策机制,增强透明度和纳税人参与度。研究决定重大税收工作事项,要求必须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和论证评估,涉及相关部门的充分协商,涉及基层税务机关的广泛听取意见,涉及纳税人重大权益和公众利益的进行风险评估。为减少违法决策、不当决策、拖延决策的情况,提高行政决策的公信力和执行力,确保决策的效率和科学性、民主性、合法性,国地税机构合并后及时出台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依法集体决策制度,落实重大决策依法集体决策制度、落实重要人事任免依法集体决策制度、落实重大项目安排依法集体决策制度、落实大额资金使用依法集体决策制度,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和法律责任,召开相关会议,形成会议记录,严格决策落实情况,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加强重大决策执行跟踪与反馈。通过多种渠道收集纳税人、社会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评估决策执行效果。

2.坚持集体讨论决定。我局党委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重大决策充分协商,集体讨论决定。在“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项清单的基础上,制定党委审议事项目录清单,进一步明确党委会议审议事项范围。坚持凡是重大决策部署,一律由局务会议或局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相关会议结果以通报的形式发布,会议的原始记录、会议纪要、重要议题附件等材料作为永久性档案材料,按照规定存档备查。强化对重大决策执行合理性、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对决策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进行科学预测和综合分析,并制定相应的化解风险的处置预案。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改革行政执法体制。一是根据各部门事权和职能,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合理配置执法力量。推进执法重心向窗口部门下移。加大窗口部门执法力度。全局干部职工108人(公务员81人,工勤人员4人,其他人员23人),其中窗口单位执法人员46人,占44%,局机关60,扶贫驻村工作队2人。二是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2019年,我县已不再设立稽查局。没有移送公安案件,也没有报送检察机关备案案件。

2.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一是严格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执行过程中,注重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规范行政处罚行为。2019年共实施行政处罚64件(次),罚款1万多元。二是认真贯彻执行在作出重大税收执法决定之前,必须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的规定。

3.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对上年陈欠税、本年新增欠税按照规定的执法时限,通过办税服务厅、LED显示屏,税收宣传栏、税企QQ群等多方式进行公告,对不守信纳税人违法失信行为扩大社会影响力。

4.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加强税收执法责任制的贯彻落实,结合税收工作实际,成立了《国家税务总局凌云县税务局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等,坚持“一把手”负责制,确保税收执法责任制落到实处。2019年,凌云县税务局通过督察内审平台发现的所有执法过错。均已及时整改或通过无过错陈述免于过错责任追究。

5.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税收执法工作要求,在执法过程中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2019年,全局共有执法人员 81人,其中已通过全国统一执法资格考74人,3人未通过,4人是2018年新录用公务员还没有参加资格考试。

6.加强行政执法保障。高度重视行政执法工作,将履行执法职责所需经费纳入预算,保证执法经费足额拨付。凌云县税务局的基本支出预算经费来源为中央财政拨款以及地方财政拨补,2019年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未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也未将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直接或者变相挂钩。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1.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坚持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完善各方面监督制度,确保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加强行政程序制度建设,严格规范作出各类行政行为的主体、权限、方式、步骤和时限。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坚决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

2.自觉接受监督。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税务行政应诉工作规程》,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健全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2019年,凌云县税务局没有税务行政复议和税务行政诉讼案件。

3.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 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监督制度。开展作风纪律监督。一是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对干部岗位履职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开展节假日期间纪律监督、节前廉政提醒。二是深化“四风”整治,不断改进作风,继续做好“廉政监督卡”推行工作,增强税务干部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自觉性、主动性,全年开出廉政监督卡20余份,抽查了50户纳税人,没收到任何意见或建议。

4.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建立对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加强涉税舆情监测,在微博、微信、今日头条等平台进行清查,没有发现税务干部开设新媒体账号的情况。结合实际,制定各专项工作应急预案,强化依法应对和处置群体性事件机制和能力。

(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继续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完善行政复议制度,改革行政复议体制,积极探索整合地方行政复议职责。县局“三定”方案落实后,及时成立了国家税务总局凌云县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工作议事机构,健全行政复议、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及行政诉讼案件处理机制。2019年,我局无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发生。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成立国家税务总局凌云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明确公开主体、事项、形式和时限等内容。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地方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公告、部门预算、工作动态、税收政策等信息43条。

(八)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加强税收普法宣传教育,落实“七五”普法实施方案。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通过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日常税法宣传等有效措施,全面围绕增强税务干部依法行政能力、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水平、推进社会税收共治、完善税收法治宣传教育保障等四项基本任务,深入开展和持续推进税收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发挥普法宣传教育对全面依法治税的基础性作用。税收宣传共投入资金近3万元,其中:电视公益公告制作播出、宣传展板、布标2万多元;印制宣传材料约1万元。

(九)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1.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完善学法制度,认真学习环保税法、个人所得税法等相关税收法律法规。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培训。积极组织新录用公务员参加自治区局举办的初任培训、税收执法资格考试。

2.注重通过法治实践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依法治理经济,依法协调和处理各种利益问题。避免埋钉子、留尾巴,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使执法人员在执法普法的同时不断提高自身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十)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一是成立国家税务总局凌云县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工作议事机构,包括:凌云县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凌云县税务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凌云县税务局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凌云县税务局税务行政应诉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等机构

二、推进依法行政和落实各项法治任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由于本局人员老龄化严重,法制学习能力较差,执法能力相对较低,有的甚至几乎丧失,亟需补充精干力量担任本局税务法制工作。否则,很难为我局税收执法工作把好安全关,保护好我局税收执法人员不犯执法过错,不被执法过错责任追究。

三、2020年税收法治建设工作思路

2020年,继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干部队伍依法行政、依法治税,提升干部队伍法律知识水平及法律纳税服务能力这一条主线,继续从以下几方面开展税收法治工作,进一步强化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监督,规范税收执法行为,避免执法风险。牢固树立依法治税意识,努力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严格依法行政、合法行政、合理行政,优化纳税服务,全面推进法治税务建设工作进程。

(一)明确工作重点。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计划对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实化、细化具体工作任务,各责任部门按工作任务和进度时限推进依法治税工作。

(二)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继续抓好法治讲堂工作,结合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党风廉政教育等不断增强税务干部学法用法力度,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多措并举扩大税法宣传覆盖面,努力营造诚信依法纳税的良好社会氛围,提升纳税人税法遵从度。

(三)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进一步落实税收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税收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重点规范税款征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执法行为,进一步完善执法程序,改进执法方式,提升税收执法水平。进一步落实执法责任制,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四)继续抓好执法队伍建设工作。人才是做好法制工作的关键因素,税务工作头绪多、任务重、专业性强,需要进一步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来年将继续加强业务培训力度,以适应新形势下法规工作的发展形势,继续坚持执法人员网上在线学习,强化执法人员培训教育,促进执法人员法律知识的不断更新和执法水平的再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