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平果县税务局(以下简称“平果县税务局”)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确保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持续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和健全税务监管体系,不断推进平果税收法治建设。

一、2019年税收法治建设工作概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根据全国税收征管规范、纳税服务规范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简化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4号)等规定,简化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部分税务行政许可文书和报送材料,做好已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加强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审查论证。全面推行一个窗口办理、并联办理、限时办理、规范办理、透明办理、网上办理,提高税务行政效能,激发社会活力。2019年我局核准税务行政许可事项150条,主要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2.大力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

在全面梳理、清理调整、审核确认、优化流程的基础上,将部门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以权力清单的形式向社会公开,逐一厘清与行政权力相对应的责任事项、责任主体、责任方式。我局的行政执法公示以门户网站公示为原则、办公办税场所的电子显示屏或触摸屏公示为补充,确保全面、合法、有效、及时地开展执法信息公开,便于纳税人及时获知执法信息、执法结果、救济方式、监督举报方式等信息。依法公示的行政执法信息为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程序、执法结果、救济方式、监督举报方式等7项内容,并对公示内容进行动态管理,结合工作实际及时调整更正公示相关内容。

2019年,我局主动开展税务执法公示,在税务网站上公示106名税务执法人员相关情况、150条行政许可和14条一般行政处罚情况、纳税服务规范流程、纳税人信用等级、取消进户执法清单、权力和责任清单、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办税事项“全程网上办”清单、个体税额核定等事项,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3.完善宏观调控。

在平果县委县政府的宏观调控指导下,建立健全税收政策确定性管理制度,健全税收政策协调机制,建立与平果县人民法院、平果县财政局、平果县自然资源局、平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的协税护税机制,做好税收政策效应分析,着力构建政策全链条管理机制。

4.加强市场监管。

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配合建立健全全国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制度,与市场监管部门搭建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全国一张网”建设,依法保护企业和个人信息安全。向企业宣传税收优惠政策,健全对外投资促进制度和服务体系,支持企业扩大对外投资,推动装备、技术、标准、服务走出去。

5.依法组织税费收入。

认真落实组织税费收入原则,坚持依法规范征税收费,稳妥做好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收工作,不断提高税收收入质量。2019年,我局完成县政府口径收入170908万元;稳步推进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共组织入库机关事业单位社保费19969.96万元、非税收入8500.63万元。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6.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实行制定机关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不得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应当按照法定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2019年,通过业务部门充分调研提出、法制部门合法性审查、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平果县税务局关于公布废止的和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平果县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1号)、《国家税务总局平果县税务局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纳税期限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平果县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2号)2份税收规范性文件。

7.建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

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制定、修改、废止情况,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百色市税务局(以下简称“百色市税务局”)的要求,我局配合定期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及时清理有关的规范性文件。实行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根据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情况及时作出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2019年我局根据相关规定废止了《国家税务总局平果县税务局关于公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平果县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平果县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及应税所得率的公告》(平果县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3号)2份规范性文件,并将清理结果以公告的形式通过政府网站和办税服务厅向社会公布。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8.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规范决策流程,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

根据中央关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精神,我局研究决定成立了平果县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工作议事机构、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税务行政应诉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会前学法制度和议事规则,及时研究处理本级重大税务行政案件以及重大问题,确保依法、及时、全面履行税务行政工作职责。

9.加强合法性审查。

一是强化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2019年,我局成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委员会,并印发我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试行)》,明确我局法制审核的范围和标准,对于重大税收执法事项,在作出重大税收执法决定之前,严格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并要求执法部门(提请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对提交的送审材料的真实性、来源合法性、数据准确性等负责,并为法制审核预留适当工作时间;法制部门则认真把好审核关口,及时对送审材料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对合法性审查意见负责。二是推行法律顾问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工作方案、法律顾问工作规则、法制员制度等,按照聘请外部法律顾问遴选程序聘请了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对本局各项工程、政府采购、物业服务合同进行风险审核,对本局新制定的有关制度进行法律审核,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基本形成“事前把关,事中控制,事后补救”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

10.坚持集体讨论决定。

重大行政决策通过局领导班子会议讨论,由负责人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负责人拟作出的决定与会议组成人员多数人的意见不一致的,应当在会上说明理由。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有完整的会议纪要并存档。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1.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一是依法进行欠税管理,按照规定发布欠税公告、依法追缴偷、欠税款,同时,对属于市级公告的欠税纳税户按规定的程序上报百色市税务局公告;二是规范税收申报基础管理。加强对税收申报的基础管理,对应开具而未开具发票、丢失发票、逾期未缴纳税款、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等涉税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12.完善行政执法程序。

进一步规范税收管理员的工作职责和执法权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严格要求按照《广西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使用规则》的公告中《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标准执行处罚,全年我局共对2097户次涉税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其中采取简易程序处罚措施2083户次,主要违法手段为“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采取一般程序处罚措施14户次。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三项制度”要求,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采取以文字记录为主、音像记录为辅的形式,对税务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部过程进行记录,并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13.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要求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税务执法信息。以门户网站公示为原则、办公办税场所的电子显示屏或触摸屏公示为补充,确保全面、合法、有效、及时地开展执法信息公开,便于纳税人及时获知执法信息、执法结果、救济方式、监督举报方式等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不宜公开的信息,依法确需公开的,要作适当处理后公开。

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配合县政府建立统一的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完善网上执法办案及信息查询系统。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

14.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严格确定不同部门及机构、岗位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建立健全常态化的责任追究机制。一是规范工作岗位职责并以制度落实,规范征管基础工作,以文件落实个人岗位设置及职责分工,以工作程序设置岗位,以岗位设置职责,程序工作与职责衔接、配套,以制度落实到人,以文件落实征管基础考核办法,以个人工作日志考核征管基础工作,纳入个人绩效考评保证实施;二是规范工作流程以强化工作程序,制作规范的办税流程图,明确税收申报、减免税、退税等一系列办税程序流程图,规范办税程序工作;三是加强对内控平台预警信息的分析应用,及时发现风险点,做好税收执法疑点核查,进一步从源头规范操作,全面梳理排查执法、行政和廉政等各类风险点,细化内控措施,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应对,做到防范在先,有效遏止违纪违法案件的发生;四是开展对执法人员税收执法过错的考核,切实加强对重点领域、环节、岗位的执法风险防控,对执法过错按规定依程序进行责任追究。

15.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

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健全纪律约束机制,严明工作纪律,不定期组织纪检组和人教部门深入基层分局、股室开展工作纪律督查,及时对纪律松散人员的谈话教育提醒并强化跟踪管理,对受处分人员加强思想教育,依纪依规进行处理,加强警示教育。抓深抓实教育培训工作,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逐步推行行政执法人员平时考核制度,科学合理设计考核指标体系,考核结果作为执法人员职务级别调整、交流轮岗、教育培训、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实行正向激励、示范引领,在绩效考评、评先评优、年终绩效奖等方面体现差异。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16.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

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坚持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完善各方面监督制度,确保行政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制定了请销假制度、机关印章管理办法、考勤管理办法、个人工作日志管理办法、干部作风整治方案、工作人员作风问责暂行办法等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

17.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

在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下,局党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本局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健全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配合监察机关对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的行政违法行为进行监督。

18.加强行政监督。

配合百色市税务局督察内审开展执法督察、审计督察,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监督制度。加强对本局权力的制约,对财务管理、税源管理、征收管理、政策管理等重点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

19.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

建立对本局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监督作用,加强与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互动,重视运用和规范网络监督,建立健全网络舆情监测、收集、研判、处置机制,推动网络监督规范化、法治化。

2019年度先后对1名被投诉干部、对2名违反工作纪律、6名被其他部门明察暗访通报干部进行谈话提醒,确保全局队伍纪律严明、作风正派、清正廉洁,有效地推动了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20.加强纠错问责机制运行。

加强行政问责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增强行政问责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加大问责力度,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庸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对“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或者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既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制定执行制度促廉洁,制定干部作风整治方案、工作人员作风问责暂行办法等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职工日常管理和作风建设,从治“懒、散、混、差”入手,着力解决队伍中存在的精神状态不振、不求进取的问题;压实责任促廉洁,层层签订目标任务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状、《主体责任书》《监督责任书》,开展谈话提醒,层层传导责任压力;加强对内控平台预警信息的分析应用,及时发现风险点,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应对,有效遏止违纪违法案件的发生;推行“五色监督卡”,针对不同级别违纪风险、违纪现象发出对应层级的纪律监督卡进行预警、询问、追责,达到规范内部管理的目的;加强节日期间的作风和纪律监督;加强值班纪律、上下班纪律执行和廉洁自律的预警提示,确保干部队伍不出事。

(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21.加强行政复议工作。

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成立了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主任由主要负责人担任,副主任为分管局领导,成员为法制股、税政股等业务股室,主要工作职责为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本局税务行政复议工作,研究本级重大、疑难税务行政复议案件,提出处理建议;加大公开听证审理力度,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增强行政复议的专业性、透明度和公信力。

22.落实信访工作制度。

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规范信访工作程序,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维护信访秩序。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我局的政务公开以门户网站公示为原则、办公办税场所的电子显示屏或触摸屏公示为补充,通过在办税服务厅内醒目位置安装了高清晰的LED电子显示屏,及时向纳税人宣传新的税收政策,告知纳税事项,公开公示税务征收、停歇业、违法违章处理和欠缴税款等内容,同时还设置了公告栏、宣传栏、举报箱、留言簿、公开投诉举报电话等,实行“阳光办税”,广泛接受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评议。依法公示的行政执法信息为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程序、执法结果、救济方式、监督举报方式等7项内容,并对公示内容进行动态管理,结合工作实际及时调整更正公示相关内容,比如公示税务执法人员相关情况、行政许可和一般行政处罚情况、纳税服务规范流程、纳税人信用等级、取消进户执法清单、权力和责任清单、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办税事项“全程网上办”清单、个体税额核定等事项。

(八)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积极参加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视频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及时总结、交流和推广经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学习定期通报和曝光违法行政典型案例,分析原因、吸取教训、改进工作。加强正面宣传引导,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形式,广泛宣传法治建设目标、工作部署、先进经验、典型做法,正确引导舆论、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九)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完善学法制度,举办一期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举办两期法治专题讲座。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每年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加大对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中法律知识的培训力度。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示范,推进全局全员学法用法。以局务会议学法和党委中心组学法作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常规制度和每月的学法制度,在职工中作学法表率和示范,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积极参加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举办的法制培训班,组织相关股室给职工进行税收法规培训,进行依法行政培训和税收知识拓展讲座等,推动税收执法规范化、增强执法效果,提高干部职工依法治税能力,约束自由裁量权,公正执法。

注重发挥法律顾问和法律专家的咨询论证、审核把关作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使执法人员在执法普法的同时不断提高自身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十)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局党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克难奋进、对标实干、履职尽责,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百色市税务局和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结合我局实际,突出“党建引领”工作,谋划和落实好我局法治建设的各项任务,部署法治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发挥牵引和突破作用,带动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加强部门法制力量建设,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积极应对“减税降费”复杂形势,勇于担当,上下一心,迎难而上,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指示精神,严格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百色市税务局的工作安排,多次召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议及改革专项会议,传达上级要求,严明纪律规矩,层层压实责任,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扎实推动各项工作。

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全面监控税收执法过程,配合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百色市税务局定期开展税收执法督察考核、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税收执法质量评价等工作;组织开展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整治“四风”成果自查自纠、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防治等工作,对于发现的问题,按规定督促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整改落实;开展对执法人员税收执法过错的考核,进一步做好税收执法疑点核查,从源头规范操作;全面梳理排查执法、行政和廉政等各类风险点,细化内控措施,切实加强对重点领域、环节、岗位的执法风险防控。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开展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及时约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

二、推进依法行政和落实各项法治任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对税收管理对象的税收法制宣传辅导方式还有待继续丰富,宣传有效性、针对性还有待加强二是干部法制教育培训力度还应加强。还存在参加上级培训多,主动培训少的现象。缺少法制业务骨干的问题还比较突出。

三、2020年税收法治建设工作思路

(一)进一步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思想,认真学习贯彻李克强总理、王军局长重要批示精神,切实把党委班子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提高政治站位,讲政治、讲团结、讲服从,增强全局干部的大局观、责任感、自觉性,明确改革方向。

(二)继续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切实抓好疫情防控税政落实。牢固树立“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是第一要务”的理念,认真对照落实减税降费工作和疫情防控税政落实工作在全国、全区督查检查过程中出现的普遍性问题,主动认领,自纠整改,以更大决心、更硬措施、更强力度,深化推进我县落实减税降费工作,确保打赢减税降费、疫情防控税收政策落实攻坚战。

(三)继续推进“三项制度”工作,推进阳光执法。加强“三项制度”的理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高度。要让大家都认识到,三项制度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部署的改革任务,是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提出的工作要求,是推进法治税务建设的主抓手;继续完善税务约谈室的建设;规范“公示制度”,要求各部门不得自行公示相关“三项制度”内容,凡需要公示的,集中统一由法制部门按国家税务总局的规范要求发布公示,打破各部门各自为政单打独斗的局面,不断加强工作合力;全面推行重大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充分发挥行政审批小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委员会的职能作用,完善“事前把关,事中控制,事后补救”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

(四)严格执法,规避税收执法风险。坚持将税收法治作为税收工作的灵魂,不断加强学法宣法、推进规范执法,并将税收法治融入税收工作的全流程和各环节,有力提升依法治税水平和税收工作整体质效。一是坚持依法征收,严控征收风险,坚持组织收入原则,确保应收尽收,防止税收流失,坚决不收过头税。二是坚持依法办税,降低执法风险,建立健全执法过程全记录制度,执法过程中规范使用执法记录仪,做好相关纸质记录并归档,确保出现争议时有据可依,有档可查,降低执法风险。三是合理、合法、合规服务纳税人,不与纳税人产生利益关系,与企业保持安全距离。四是提高执法监督力度。抓好对事前、事中、事后“三关”的监督,大力推行阳光执法,针对一些高风险行业,加强日常管理的风险评估,及时排查存在的税收风险隐患。努力构建以“教育+制度+监督+文化”内控机制为主要内容的大预防工作格局。要加强对内控平台预警信息的分析应用,及时发现风险点,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应对,做到防范在先,有效遏止违纪违法案件的发生。

(五)坚持以制度严管队伍。坚持“走出去、请进来”的培训工作思路,组织干部职工到教学水平高、条件优越的区内院校开展综合素质提升培训,聘请高水平专家到单位进行专题现场教学,同时还要重视培养一批税收征管业务精良、实务操作水平高的基层“专家”;通过现场演示,在业务操作技能、实际业务问题应对等方面对一线干部职工进行培训。加大“青蓝”工程建设,制定中层领导选任工作方案,重点培养年轻干部,将一批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年轻干部提拔到中层领导岗位。同时抓好同级干部优化调整和普通干部职工岗位调整,确保“人岗相宜”,促进各项税收工作平稳运行。

国家税务总局平果县税务局

2020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