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平果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平果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51月1日至2025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平果市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百色市税务局和地方党委政府的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条例》,依法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扣纳税人缴费人关心关注的焦点,切实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严谨性,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服务质效再上新台阶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平果市税务局严格以《条例》为指引,围绕执法、服务、监管等核心业务,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线上公开渠道方面,依托中央级、省、市级主流媒体平台,聚焦积极引导市场经营主体依法纳税、合规经营等内容,通过各级媒体平台发表相关宣传报道36篇。同时,不断优化线下信息公开渠道建设,通过办税大厅宣传栏、公告栏等载体发布税收执法、税收政策以及税务监管等信息30余条。

(二)申请公开情况

平果市税务局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工作要求,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完善优化依申请公开工作台帐,依法依规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5年,平果市税务局未收到任何单位或个人需要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对政府信息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保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二是明确职责分工,指定专人负责信息采集、审核与发布,提升信息内容的准确性与及时性;三是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及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制度,优化公开流程,确保所发布信息的规范性和公信力。

(四)公开平台建设维护情况

持续健全信息公开平台的常态化建设与规范化运行机制。在发布流程上,落实全环节审核责任,确保信息内容合法合规;在内容维护上,建立动态更新机制,保障政策文件、通知通告等信息的及时性与有效性;在宣传拓展上,积极通过新闻报道、海报等宣传形式增强政策解读效果,引导市场经营主体依法纳税、合规经营;在阵地管理上,持续加强宣传大屏、线下公告栏等线上线下平台维护,确保各类信息公开基础设施稳定、可靠运行。

(五)加强监督保障情况

一方面是完善考核制度,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严格履行报送监督与责任追究等管理制度,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效;另一方面是强化监督检查,协同相关部门定期对信息公开的内容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平果市税务局积极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需加强审核把关,对错敏词和敏感内容的审核还不够严格;二是相关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审核流程的掌握还不够具体深入。

接下来平果市税务局将持续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通过组织业务培训,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加强对错敏词和敏感内容的审核把关,严肃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质效进一步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本报告全文可在国家税务总局百色市税务局网站(http://guangxi.chinatax.gov.cn/baise)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平果市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平果市城龙路4号,邮编:531400,电话0776-5829209,传真:0776-58223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