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百色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快转变政务公开职能为目标,重点围绕百色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提升公开质量、夯实公开工作基础等方面深化公开,为“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贡献税务力量。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要求,结合2023年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执行情况,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聚焦重点,深入推进主动公开

紧扣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统筹运用线上线下渠道,不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是围绕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加强税费优惠信息公开。聚焦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缓费、稳经济一揽子政策,综合运用百色税务微信公众号、税企群、门户网站等途径主动广泛推送各项税费政策;联合举办“税惠千万家 共建现代化”“税宣进边关·税惠千万家”等系列宣讲活动,开展“可视答疑直播间”“税收业务大讲堂”等培训,组建志愿者团队开展专项税费线上宣传辅导,线上线下培训覆盖近82万人次。组织内部培训420人次,确保一线工作人员“懂政策、能操作、会解释”,准确传达税费政策。二是加强税费政策解读。积极打造“百税优服”税费服务品牌,下设“税费政策热点看”“税费诉求帮你解”等子品牌,提高税费政策宣传辅导的及时性和互动性;打造“红石榴·税享”云课堂,以“普通话+地方方言”形式双语解读纳税人关心的最新税费优惠政策和涉税热点问题。2023年自制11期宣传长图、拍摄制作5期讲解视频,助力各项税费政策和便利化举措直达快享。三是加强与社会公众交流互动。通过组织开展“走流程、听建议”活动74场、小微经营主体专题体验活动 124场、“园税企”三方联合进园区服务企业等方式,听取特约监督员、税费服务体验师等各方对税收优惠政策落实的意见建议,回应公众关心热点问题,对相关惠民政策、举措做出权威解读,有效引导社会预期。

(二)优化服务,持续完善依申请公开

认真执行税务总局《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加强对全市税务系统依申请公开办理的指导,落实依申请公开法制会商审核机制,强化服务理念,优化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文书适用、答复参考等工作规范,持续完善依申请公开。依法保障社会公众合理的政府信息需求,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制度,依法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2023年,本机关共受理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未发生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三)突出规范,稳步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做好政策法规库管理,动态更新现行有效税务规范性文件,按要求做好税务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加强信息发布管理,把握不同类型公开要求,准确确定信息公开方式。完善公众参与渠道,在保障全面公开纳税服务咨询和投诉等公众监督渠道畅通基础上,拓展网站专栏上民意征集、留言办理、纳税咨询、投诉举报、网上办税等互动功能。充分评估政策可能带来的各种影响,加强涉税舆情监测和风险研判,做好引导工作,更好回应社会关切。

(四)凝聚合力,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以网站平台为主体,持续推进政务新媒体、纳税人学堂和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等公开平台建设。依托税务网站完善统一规范的税费政策库,维护好“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等专栏动态更新。2023年,通过网站平台发布信息181条,微信公众号推文394条,组织纳税人培训班252场次,12366中心人工语音服务量40969次。

(五)注重成效,全面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

将政务公开纳入绩效考核,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审查,依法依规严格保密要求,防止泄密情况发生。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积极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项培训,在全市税务系统组织开展新闻报道、新媒体制作、热点回应等多个培训课程5期,提升工作人员知识技能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百色市税务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期待相比,还存在不足:一是政策解读的针对性和精准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一些部门对公开内容审核还不够细致,对信息公开可能引发的后续影响研判不足;三是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等。

2024年,百色税务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国务院、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继续以重点任务为抓手,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经验交流学习,以图文、视频等新媒体形式在多元化政策解读上发力,增强政策解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结合各县(市、区)税务局实际情况,组建并扩充政务人才专业团队,持续开展基层政务公开专项培训,不断提升队伍专业能力和业务素养,全面提高百色税务政务公开水平,更好发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的功能,为百色经济社会发展增添动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百色市税务局网站(http.//guangxi.chinatax.gov.cn/baise/)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百色市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百色市右江区东合二路7号,邮编:533000,电话:0776-2855222,传真:0776-28222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