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北海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北海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到税收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部署要求,紧紧围绕服务高质量发展目标,切实加强税收法治建设工作。现将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北海市税务局切实发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在思想强党、理论强党中的示范作用,持续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积极营造依法行政、依法治税的良好法治环境。贯彻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学法、专题学法制度,党委带头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一个坚持”的核心要义,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等列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持续加强收入质量监管,坚决防止征收“过头税”,2024年共组织各项税费收入322.09亿元。其中,税收收入216.15亿元,同比增长6.52%,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坚实财力保障。
(二)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化拓展运用“快速、优化、精准、有效、安全”10字工作法,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精准政策推送,进一步优化精准推送工作机制,促进从“人找政策”到“政策找人”转变。优化服务举措,持续运用好“政策+服务”模式,坚持广泛宣传与精准辅导相结合。坚持问题导向,完善诉求解决机制,推进信息化收集,畅通诉求解决“最后一米”。深化效应分析,持续深度运用税收大数据开展政策效应分析,算好减税降费的“效应账”。
(三)不断深化税务领域改革。认真持续深化税收征管改革,进一步提升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水平。一是以数治税水平再提升。坚持“双线辅导、分类击破”,稳步推动数电发票推广扩围,全市“数电发票”开票率87.57%,位列全区第二。二是税费便民服务再优化。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依托电子税务局和征纳互动服务运营体系,打造跨区域通办“远程虚拟窗口” 15个,年内提供服务12.85万次,互动成功率99.02%。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发挥基层“枫桥式”税务所预防化解税费矛盾争议机制作用,分类定期归集疑难复杂问题案例63例,为解决税费矛盾争议提供有效的经验参考。
三、不断加强税收法治建设保障
(一)提高税务干部法治能力。落实税务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国家法律作为各类税务干部教育培训的必学知识。组织税务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业务专题培训和学法用法学习考试。
(二)深化税收法治宣传教育。着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扎实开展税收法治宣传教育。将“北海税务”公众号作为税收政策的宣传主阵地,重点宣传新电子税局、税费优惠政策等相关宣传产品;印制税收政策宣传资料,通过印制内容丰富、多样式的宣传产品,生动形象的向纳税人介绍最新税收政策知识;拓展政策宣传新模式,每周编撰12366热线近期热点问答,通过问答形式宣传普及当前的税收热点问题、政策,作为12366热线的延伸解答渠道,减轻热线压力;开展优惠政策精准推送策略,运用征纳互动精准推送功能,开展办中办后推送工作,实现政策红利精准滴灌。
四、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深入推进精确执法相关工作。贯彻执行《中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有关事项的通知,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学习新施行的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及相关政策解读,保证新规定落地落实。
(二)强化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全面落实《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合规性评估、权益性审核,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等政策措施专项清理,切实提高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发质量。
(三)积极参与地方涉税文件制定工作,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对地方党委、政府及其部门来文进行及时、全面的审查,在为地方经济发展建言献策的同时,保证税法的统一性和严肃性。
五、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贯彻落实民主决策机制。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税务总局、自治区党委政府和自治区税务局、北海市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以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重大税收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等行政决策制度,将北海市税务系统发展规划、重大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等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纳税人切身权益和对税收管理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纳入重大决策范围,严格执行群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决策机制,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意见,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积极推行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推进依法治税、依法行政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目前,北海税务系统共有公职律师31人,公职律师在推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中的重要作用日益显现。
六、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注重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公正。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确保税收执法“一个尺度,一个标准”。规范税务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组织税务人员执法资格统一考试,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
(二)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二是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三是有效推进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保税务机关作出重大执法决定之前,严格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三)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根据“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要求,扎实开展普法教育活动,积极开展税收宣传月、普法“六进”、宪法宣传、法律援助法宣传等各类主题普法宣传活动,营造全民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依托数字人事和绩效考评,完善学法用法监督考核机制,组织全市税务系统干部职工参加2024年学法用法培训和考试,促进税务人员树立法治信仰,践行法治精神。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全面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健全优化行政复议审理机制,确保复议案件办案力量,组织公职律师参与案件审理,同时采取多部门共同审理、集体讨论研究的办理机制。创新复议案件处理模式,妥善处理民营企业涉税争议。2024年新受理行政复议17件,充分发挥复议职能作用,将涉税争议化解于行政程序中。
(二)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高度重视行政应诉工作,组织业务骨干及公职律师成立专门的应诉工作小组,认真研究、处理应诉案件事宜,积极发挥法律顾问专业指引作用,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切实履行生效裁判。2024年北海市税务局发生行政应诉案件12件。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持续深化税务领域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将对与行使职能相关的信息和涉及社会公众及纳税人的信息进行公开。
九、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一)抓实法治建设各项任务。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并与各项税收工作相融合。
(二)深入推进干部队伍建设。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严管与厚爱并举,进一步提振队伍干事创业精气神,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
十、2025年主要工作思路
(一)进一步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贯彻落实。坚持党对法治税务建设的领导,全面、系统、深入地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法治税务建设的能力。
(二)扛牢主责主业,倾力服务高质量发展。坚持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持续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推进落实税费征管“强基工程”,不断提升税务治理效能,更好发挥税收职能作用。
(三)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推进依法治税。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持续改进提升税费服务,提高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持续规范优化税务执法,维护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保持对涉税违法打击震慑力度,进一步厚植依法纳税、合规经营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税务执法监督。落实“双随机、一公开”“一案双查”制度,严格执法监督,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把税收执法权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国家税务总局北海市税务局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