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将以下责令限改通知书予以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请以下纳税人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上述文书正本。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

文书编号

362202********2313

胡良金

合税限改〔2023〕10000002号

513522********4323

余会英

合税限改〔2023〕10000003号

350128********4210

倪政生

合税限改〔2023〕10000004号

452421********0654

梁启绍

合税限改〔2023〕10000005号

450521********0520

古丽

合税税通〔2023〕10000002号

360730********1713

黄明华

合税税通〔2023〕10000003号

税务机关地址:北海市合浦县迎宾大道130号;

电话:0779—7190178。

特此公告。

附件:责令限改通知书、税务事项通知书



国家税务总局合浦县税务局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