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北海市税务局决定:
任命刘德新为国家税务总局北海市税务局北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分局党委书记、局长、一级主办;
任命麦相平为国家税务总局北海市税务局北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二级主办;
任命苏国新为国家税务总局北海市税务局北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分局党委委员、纪检组组长、二级主办;
任命陈弥莉为国家税务总局北海市税务局北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三级主办;
任命苏丹为国家税务总局北海市税务局北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分局副局长、三级主办;
以上人员的原任职务职级因机构名称变更自然免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