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北海市税务局决定:

余峰任国家税务总局北海市税务局北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分局党委委员、纪检组组长、二级主办;

免去苏国新的国家税务总局北海市税务局北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分局党委委员、纪检组组长职务、二级主办职级,另有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