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北海市海城区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等文件精神,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及国家税务总局北海市税务局的法治税务建设工作的部署和总体要求,在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等十一项法治税务建设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2020年法治税务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税务建设工作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注重强化理论学习,建立健全学习教育长效机制,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日常管理监督,健全政策法规内控机制,防范化解廉政风险。
2.强化党建与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落实税务总局党委《关于切实发挥党建引领作用 促进党建工作与税收业务深度融合的若干措施》,推进党建与政策法规工作的深度融合,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于税收工作的全领域和环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提高服务国家发展大局、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能力。
3.加强党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继续加强党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推进北海税务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贯彻新发展理念,继续深入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加强党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加强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建设,为推进北海税务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履职、担当,当好参谋助手。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加强组织收入统筹管理。坚持税收法定,坚持依法征税,坚决贯彻组织收入原则,规范税收征管行为,坚决不收“过头税”、切实保证税收收入质量,及时足额组织税收收入。2020年,在新冠肺炎疫情、新增减税降费等各种减收因素的多重影响下,海城区税务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支持指导下,一是加强对重点税源的监控管理,做到抓稳存量税源、掌握增量税源、深挖潜在税源。二是落实税收分析工作机制,加强收入目标的动态监控管理。同时通过大力挖潜增收,强力推进土地增值税清算以及股权转让核查等措施组织收入,2020年累计组织自治区政府口径税收收入32.76亿元(不含海关代征收入),组织海城区财政税收收入17.41亿元,同比减收4.65亿元,下降21.09%,彰显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税务担当。
2.贯彻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减税降费政策有效落实。
继续以减税降费为主攻点,着力提升减税降费政策落实的精准度和便利度,确保落地落实落细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切实减轻中小企业税收负担。积极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培训,落实问题的收集整理上报工作,做好税收政策运行的跟踪反馈,支持疫情防控、助力复工复产,为促进“六稳”“六保”贡献税务力量。2020年实现减税降费2.86亿元:一是2020年新出台的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新增减税降费1.08亿元;二是2019年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在2020年继续实施形成的减税降费1.78亿元。
3.落实脱贫攻坚政策。继续落实促进脱贫攻坚各项税收优惠,聚焦扶贫捐赠、农村饮水工程、易地扶贫搬迁等重点政策以及未摘帽贫困地区。有效推动村级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不断夯实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经济基础,切实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加大宣传力度,增强政策知晓度,推动政策落实落细,加强脱贫攻坚税收优惠政策效应分析,发挥税收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职能作用。
4.落实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政策。进一步落实落细税收支持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措施,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履行好税务部门职责,为民营经济发展纾困解难,助力民营企业发展壮大。
5.落实防控疫情和支持复工复产政策。精准落实好疫情防控和支持复工复产政策,促进北海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及时编发《疫情防控税政策辑要》,做好政策解读,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全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7.持续推进简政放权。认真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按照自治区税务局统一部署,编制并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0年版),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公布确需保留的事项清单。
8.加强政策宣传。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原则,继续处理好管理与服务的关系。将以人为本,坚持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贯穿在税收管理与服务的全过程。通过学习、调研、研讨,不断强化政策的确定性,解决纳税人、税务人纳税风险和执法风险,推动形成法治化税收营商环境。
(三)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1.健全制度建设。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北海市海城区税务局工作规则》、《国家税务总局北海市海城区税务局关于成立全面依法行政工作议事机构的通知》,由国家税务总局北海市海城区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国家税务总局北海市海城区税务局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北海市海城区税务局税务行政应诉工作领导小组、国家税务总局北海市海城区税务局税务行政审批领导小组等议、事审批机构,总揽和指导北海市海城区税务局依法行政工作,完善依法行政制度,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程序。抓好《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0号)的落实,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要求,在起草规范性文件时认真听取纳税人及相关部门各方意见。完善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工作机制,防止政策制定部门化倾向,做到政策措施之间相互协调,政策措施与工作规范、征管系统及时衔接。
3.完善依法治税机制。建立健全纳税人诉求快速响应机制,完善公示网站,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的归集、管理、共享和公示工作,每周在门户网站公示,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海城区税务局研究决定重大工作事项,《国家税务总局北海市海城区税务局工作规则》明确必须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和论证评估,涉及相关部门的应充分协商,涉及基层税务机关的应广泛听取意见,涉及纳税人、缴费人重大权益和公众利益的应采取听证会等多种形式听取各方面意见。坚持集体讨论决定,重大行政决策应当经全体会议或部门领导班子会议讨论,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单位主要负责人拟作出的决定与会议组成人员多数人的意见不一致的,应当在会上说明理由。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要如实记录、完整存档。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和执法人员的执法权限。在一般程序税务行政处罚工作中严格遵守调查和处罚相分离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依照法定程序做好对税收违法行为的处理,严格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行为。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
2.优化税收执法方式。落实《优化税收执法方式若干措施》,以深入推进三项制度为主抓手,不断提升三项制度推广力度,加快构建新型税务执法质量控制体系,确保三项制度全面推行到位,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行政裁量权得到有效约束,税收执法能力整体大幅提升。规范事前、事中、事后执法程序,坚决防止简单粗暴执法,运用说理性执法,防止不顾实际情况“一刀切”执法,切实解决税务执法中的突出问题,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六)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1.充分利用上级机关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坚持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完善各方面监督制度,确保行政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严格执行税务总局制定的《全国税务系统内部控制监督平台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突出税收权力运行的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要环节的内部风险监控,开展日常风险疑点数据分析,利用平台生成的过错信息,开展纠正执法过错、执法过错考核、责任追究和执法质量评价等工作。
2.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北海市海城区税务局关于聘请特邀监察员和政风行风监督员的通知》,拓宽社会监督渠道,促进政风行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有效落实监督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惩治和预防腐败、防控廉政风险、防止利益冲突等要求,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3.建立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推动监督规范化、法治化。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1.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成立国家税务总局北海市海城区税务局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明确复议委员会的主要工作职责为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本局税务行政复议工作,研究本级重大、疑难税务行政复议案件,提出处理建议。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增强行政复议的专业性、透明度和公信力。
2.重视信访工作制度。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优化传统信访途径,推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健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引导大家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北海市海城区税务局机关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按照公开时限和公开方式及时公开对与行使职能相关的信息和涉及社会公众及纳税人的信息,全面推进国家税务总局北海市海城区税务局政务公开。
(九)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1.加强干部学法用法。2020年初,制定印发了《北海市海城区国家税务局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各类培训班,把法律法规作为干部培训的必修课程,每次培训都安排了通用法制知识、税收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培训课程,不断提高税务干部法治意识;建立和完善了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落实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及行政领导小组会议会前学法要求。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广西教育网“学法用法考试”,162人全部通过考试。打铁还需自身硬,以此打造一支拥有较强税收法治观念的税务干部队伍。
2.采取多种有效方式积极开展税法宣传。一是在文邦国际、和安宁春城商业广场以及银河产业城的LED屏滚动播放税收宣传视频及海报,在富御办公楼、南珠汽车站以及城区内各主要街道和社区张贴相关海报;在办税服务厅的广告机循环播放区局的宣传视频。二是设置专人专岗,在办税服务厅为纳税人提供定制化纳税辅导。三是探索其他新媒体平台的智能咨询方式,建立了税企交流平台,组成9个税企交流钉钉群,每周三负责受理并解答群聊中纳税人的疑问,进一步畅通了税企交流,实现提供税收政策智能精推送与个性化宣传辅导。四是编印“疫情防控税费优惠政策汇编”,组织税务人员学习,同时登录“广西税务局疫情防控税费优惠政策业务学习测试APP”学习和参与测试。五是组织一对一精准宣传,对红十字和民政部门提供的50户捐赠纳税人进行一对一电话辅导,对捐赠涉税风险的23户纳税人进行辅导。六是通过办税服务厅咨询岗以及电子税务局岗对纳税人有关电子税务局、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系统的操作疑问进行详细解析与指导。
(十)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1.加强人才培养,着力提升我局领导干部职工的法治理念,重视人才培养,鼓励年轻干部提升业务能力,参加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律师等与税收业务紧密相关的职业资格考试,为他们创造多学多用的良好氛围。与人事、教育等部门密切配合,抓早、抓实、抓好2020年执法资格考试,提高新入职干部法治意识。
2.充分发挥法制部门、公职律师在税收法治建设中提供法律服务,在服务日常税收征管,纳税评估、核定征收、行政处罚、税款征收等日常税收征管工作中提供把关服务工作,开展法律辅导,提供法律咨询或法律解决方案,注重规范及制约税收执法权力,有效地促进了日常税收征管工作的规范化,约束了行政裁量权,减少执法的随意性;在依法落实各项税收政策、民主决策过程中提供法律方面的参谋作用,有效预防了决策的法律风险,有力推进了全局税收法治建设。
(十一)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依法行政工作,成立了国家税务总局北海市海城区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本局依法行政、依法治税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结合海城区税务工作实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协调小组、国家税务总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工作任务,指导我局贯彻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行政命令;研究审议并组织实施本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研究确定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目标、任务和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研究处理涉及依法行政工作的重大问题,审议确定涉及依法行政工作的重大改革措施,作出重大决策部署。
二、存在问题
税务干部法治综合素质有待提高。税务干部的综合素质和依法行政的意识,直接决定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效果。然而,由于我们现有税务干部大多是学习财税、会计和计算机专业的,学习法律专业的干部相对较少,导致税务干部队伍总体上依法行政的意识相对薄弱。且基层税务局特别是一线行使税收执法权的税务人员在法律方面尤其是程序法方面知识较为缺乏,以往在税收法制教育培训方面多流于形式,成效不显著。在当前的新形势下,部分人员还不能适应新形势下依法治税的要求,税务干部法治综合素质有待提高。
三、下一步整改措施
(一)抓基础,全面加强法治税收培训教育。进一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制度,通过加强税务干部依法行政知识培训,规范设置税收法律法规法治培训内容,把依法行政知识作为各类税务人员培训的必修课程,适时开展全体税务干部的法律法规知识测试。多渠道扩大获取法律知识范围,积极与公安、检察、法院、海关、司法等执法部门沟通学习,为大家创造学习机会,逐渐形成并完善基层税务人员法制知识架构。
(二)抓关键,努力提高纳税人满意度和遵从度。提高纳税人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主要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1.优化办税服务举措。加强服务礼仪文明建设,提供预约、延时等便民服务举措,明确涉税事项公开领域,保证纳税人可以享受到优质的涉税服务。2.加强税法宣传。充分利用税收宣传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等契机,积极开展税企交流,依法依规做好税法宣传、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纳税投诉、办税服务和权益保护等工作。
(三)抓重点,严格规范税收执法行为。 1.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制定由局党委统一领导,法规部门牵头协调,各部门共同参与,各司其职的组织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全局权责明晰,上下联动,通力协作的法治税收工作格局。2.严格执法资格制度,实现全员持证执法,尤其加强对新录用人员对依法行政知识培训,增强新录用人员对执法风险的预警力。3.依法公布行政执法事项和流程,进一步确保税务行政行为规范化。4.加强风险防控指标的监控,发现问题立即纠正,依法依规进行追责。
(四)抓监督,不断强化税收法治的内外监督。强化法制、督查内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自觉接受内部、外部监督,最大程度抑制税收法治风险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