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现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北海市海城区税务局(以下简称“海城区税务局”)关于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海城区税务局一直以来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各部门的工作考核内容,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和纳税人、缴费人的重点关注,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扎实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

海城区税务局认真推行公文公开源头认定机制,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和纳税人、缴费人的关注关切,主动公开涉及纳税人、缴费人利益、需要纳税人、缴费人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要求各部门第一时间将信息公开选项为“主动公开”的文件报送至办公室,确保具备主动公开条件的文件全部及时公开到位。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海城区税务局严格规范依申请公开,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将依申请答复与保密审查程序相结合,进一步规范答复流程,严格办理时限,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2023年,海城区税务局收到纳税人依申请公开信息13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方面

海城区税务局严格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开展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建立健全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办法和政府信息发布管理规范,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管理方面的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海城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平台主要是广西税务门户网站一个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相关涉税目录清单、纳税指南及时更新,并在广西税务门户网站进行公布,目前平台运行正常,公开渠道畅通。2023年,海城区税务局在网站上公布工作动态7条,通知公告28条,政府采购信息3条。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任务通知要求,对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进行了再分解、再细化,明确各项工作的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及完成时限,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同时,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绩效考评,明确政务公开考评指标要求,并对各单位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9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

1

0

0

0

0

1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6

0

0

0

0

0

6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1

0

0

0

0

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2

1

0

0

0

0

1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务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待拓展和提升,政务公开内容深度不够、质量有待提高。二是业务能力有待加强,对网站维护能力有所欠缺。

(二)改进情况

一是按照上级有关政务公开工作部署,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着力加强公共资源配置、重大项目建设审批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二是加强网站建设以及政务平台对接等工作,配合上级部门拓展公开平台,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技术支撑能力。三是积极参加业务培训,提升人员能力短板、弱项,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海城区税务局无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所列数据统计范围仅海城区税务局2023年度的情况。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北海市税务局网页(https://guangxi.chinatax.gov.cn/beihai查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北海市海城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地址:北海市北海大道20号,邮编:536000,电话(传真):0779—320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