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及自治区有关工作要求,现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合浦县税务局(以下简称合浦县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合浦县税务局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认真落实税务总局、自治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紧密结合税收中心工作,重点围绕纳税人和社会公众关注的涉税政府信息,扎实有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

一是服务事项公开更加全面。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动态更新办税缴费服务指南,全力推行“全程网上办”便民措施,推进透明化办税缴费;持续公开发票业务“免费邮寄”、全面预约“错峰办理”等便民举措指引,引导纳税人、缴费人通过电子税务局、手机APP、自助办税终端等渠道办理税费事项。

二是加强税媒合作,持续扩大宣传影响力。2023年,合浦县税务局在各级媒体刊发宣传稿件86篇次,其中省级及以上稿件45篇次。

三是在网页栏目和办税服务厅动态公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2023年,发布非正常户信息10批次,共计131户。执法公示平台公示行政处罚一般程序公示13户次,欠税信息395户次。行政许可事项公示473户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稳妥开展依申请公开,畅通受理渠道,规范答复流程,严格办理时限,及时回复纳税人诉求。2023年度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已接收受理并转办对口部门处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要求,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落实职责分工,提升政府信息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加大数据公开力度,确保政府信息管理及时准确可靠。严格执行“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等保密审查规定,信息发布要求各部门负责人把关审核,经办人、分管领导签字,办公室再统一审核把关发布,确保从源头上把好保密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充分发挥网页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持续加强网页栏目建设,根据上级要求和实际需要规范做好栏目设置、强化日常公开监督,及时做好信息更新维护,提升网页信息时效性、准确性。同时以纳税人缴费人需求为导向,通过办税服务厅公告栏、电子屏等多种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进行公开,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任务通知要求,对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进行了再分解、再细化,明确各项工作的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及完成时限,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同时,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绩效考评,明确政务公开考评指标要求,并对各单位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7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1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1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1

0

0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识有待增强。三是公开内容单一、公开信息量偏少。

(二)改进情况。一是积极参加业务培训,提升业务能力。二是提升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高度、重视程度。三是加强和上级部门沟通协作,增强工作合力,进一步丰富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合浦县税务局无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所列数据统计范围仅合浦县税务局2023年度的情况。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北海市税务局网页(https://guangxi.chinatax.gov.cn/beihai查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合浦县税务局联系(地址:合浦县廉州镇迎宾大道130号,邮编:536100,电话:0779-7195066,传真:0779-7195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