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现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北海市银海区税务局(以下简称“银海区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银海区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和纳税人、缴费人关注关切,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

我局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涉及纳税人利益调整、需要纳税人广泛知晓或者需要纳税人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2023年,我局主动公开行政许可信息549条、行政处罚信息12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我局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将依申请答复与保密审查程序相结合,进一步规范答复流程,严格办理时限,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我局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加强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贯彻信息公开发布“三审三校”等工作机制。同时稳妥推进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及时准确回应社会关切,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做到及时发布,属于依申请公开的信息确保渠道通畅,有效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安全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一是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准确把握《条例》相关规定,对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二是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以完善内部制度为抓手,以规范答复文书格式为重点,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保障纳税人合理的信息需求。三是切实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保障,做好税务信息发布和审核工作,广泛宣传税收工作成效和亮点。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持续完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人员抓落实”管理体制,2023年根据岗位变化,及时调整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明确具体履行工作职责的人员、理顺工作关系,为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二是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效率,积极为群众提供优质保障服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有序,不存在侵权违法行为,未收到群众举报事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4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

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北海市银海区税务局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一定的工作成效,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期望,还存在着政策解读形式较为单一、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不够、主动公开的力度仍需加大等问题。下一步,北海市银海区税务局将继续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继续加强学习提高认识。深入学习《条例》及上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文件精神,强化政务公开工作认识,聚焦补短板、强弱项、创亮点,持续提升业务能力。做好相关政策解读工作,更全面和更准确地解读政策

(二)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明确职责,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监督管理,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合理化。

(三)进一步增强创新意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多样化,提升纳税人缴费人对税费政策的关注度和知晓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银海税务局无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所列数据统计范围仅含银海区税务局2023年度的情况。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北海市税务局网页(https://guangxi.chinatax.gov.cn/beihai查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北海市银海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地址:北海市新世纪大道22号,邮编:536000,电话:0779-3069282,传真:0779-3065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