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32 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税总办发〔2014〕132号)等文件的要求,结合国家税务总局北海市税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贯彻落实《实施办法》《实施意见》和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八个部分组成。因2018年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影响,新机构于2018年7月5日挂牌成立,成立前数据已无法统计,故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统计时间自2018年7月5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
本年报在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网站-北海子频道(http://www.gxgs.gov.cn/beihai/)全文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北海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北海市海城区站北路18号 邮编:536000,电话:0779-3201120,电子邮箱:bhgs2007@163.com)
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一是完善公开工作机构。我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其它业务工作同布置、同落实、同督促,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推进。我局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人员抓落实”的管理体制,原国、地税务系统的市、县(区)两级均成立了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2018年7月5日,新机构成立后,又迅速成立了国家税务总局北海市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办公室、纳服中心及相关业务科(股)室骨干人员作为专、兼职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北海市税务网站及网站管理维护等日常工作,形成了自上而下协同合作、层层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平稳有序开展。二是强化工作人员配置。我局积极整合政务公开方面的力量和资源,配备政务公开专业人员,加强政务公开经费保障,为工作顺利开展创造条件,我局共设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6个,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兼职人员24人。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我局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过程立体动态管理。具体包括:一是公文公开管理。我局认真推行公文公开源头认定机制,要求各部门在拟制公文时,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信息公开选项,办公室进行发文审核时重点加强对公文公开属性的审核,对没有明确公开属性的作退文处理。同时,要求各部门及时将信息公开选项为“主动公开”的文件报送至办公室,确保文件及时公开。二是主动公开目录管理。根据我局制定的《国家税务总局北海市税务局机关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对目录要求内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三是政务公开动态管理。我局积极落实税务总局及自治区税务局、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并主动回应公众关切,按照政务公开年度工作重点,不断拓展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同时定期对不予公开的信息进行全面自查。四是加强政务公开教育培训。2018年,我局共通过办公室会议、专题培训等方式对对税务干部开展了政务公开培训,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四是强化政务公开考评问责。我局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北海市税务局办公室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细化分工的通知》(北市税办发〔2018〕6号),对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进行了再分解、再细化,明确各项工作的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及完成时限,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同时,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绩效考评,明确政务公开考评指标要求,并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单位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2018年我局已按上级要求和相关规定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北海市税务局机关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北市税函〔2018〕52号)、《国家税务总局北海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北市税办函〔2019〕1号),并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在网站进行公开公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1.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我局一是强化税务网站建设和管理。根据税务总局及自治区税务局要求对原北海市国家税务局网站、北海市地方税务局网站进行下线处理,整合为现使用的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北海市税务局子栏目。同时,主动对接北海市人民政府,对机构改革后政府门户网站的税务子栏目进行整合,有效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更好服务纳税人办税。二是提升公开平台有效性。根据上级要求,对原有的北海市地方税务局微信公众号、北海市国家税务局微信公众号进行下线处理,避免纳税人产生不必要误会。重点将办税大厅作为政务公开的主要场所,通过大厅公告栏、宣传手册、LED显示屏、楼宇电视等向广大纳税人公开办税流程、办事程序等涉税事项,做好电子税务局宣传辅导工作,为广大纳税人提供各种便利。三是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平台。主动加强与宣传、网信等部门以及报刊、杂志、电台、微信平台、广播、电视、有新闻资质的商业网站等媒体的沟通联系,进一步扩大了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二、贯彻落实《实施办法》《实施意见》和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情况
(一)贯彻落实情况。2018年以来,我局一是认真学习领会《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税总发〔2017〕44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桂办发〔2016〕39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总体要求,通过政治业务学习、专题会议学习等方式有计划、分步骤、自上而下地组织学习《实施办法》中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极大提高了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并不断总结政务公开的典型经验、典型做法进行推广,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二是采取了多项措施,严格贯彻落实《实施办法》和《实施意见》明确的主要任务,税务总局、自治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及北海市人民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的部署,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促进工作落实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紧抓实,准确、及时、全面公开政府信息、政务信息,努力建立与公众需求相适应的政务公开工作新格局,确保实现《实施办法》和《实施意见》提出的工作目标, 全力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加大税务行政权力公开力度。我局一是推进权力责任清单公开。目前,由于税务总局权力和责任清单尚未向社会公开发布,我局也暂时未进行公开。二是推进税务行政许可公开。我局在北海市税务局网站设置了“双公开”栏目,并通过该栏目及办税服务厅等全面公开税务行政许可及行政处罚类公告事项。三是推进税务决策信息公开。2018年,我就未制定涉及纳税人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征管改革、重大措施等事项的决策。
(三)完善税收征管及税收执法公开内容。一是推进征管改革措施公开。积极贯彻落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加大对转变税收征管方式相关措施的公开,先后在北海市税务局网站、北海日报等平台公布《国家税务总局北海市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北海市税务局关于成立各县(区)税务局的公告》等事项,并对公告进行解读,确保纳税人知晓国地税改革情况。二是推进税收数据信息公开。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规定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有关要求,我局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并在北海市税务局网站、北海日报等平台公开了《国家税务总局北海市税务局关于公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北海市税务局关于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公告》等内容。三是推进税收执法信息公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税务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均主动表明身份,接受社会监督;积极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相关事项公开,在北海市税务局网站、北海日报等平台对《国家税务总局北海市税务局稽查局重点对象“双随机”检查结果公开》;同时,对税务违法案件稽查公告进行公开,以及因无法联系公司相关工作人员,拟定《国家税务总局北海市税务局稽查局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通过北海市税务局网站进行公布告知。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情况。2018年全年,我局未发现未发现需澄清的虚假、不完整信息。
(二)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微博微信及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一是2018年因机构改革,北海市税务局网站整合,市政府门户网站栏目调整,前期数据已无法统计,仅统计2018年7月5日以后数据,北海市税务局网站共计发布363条,北海市政府门户网站税务栏目共计发布45条。二是2018年我局通过广西日报、广西电视台、北海日报、北海电视台、北海电台935微信公众号等地方主流媒体发布最新的税务信息,共发布各类信息232条。
(三)主动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情况。2018年我局已按要求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
(四)政府网站内容及时更新情况。2018年7月5日—2018年12月31日,北海市税务局网站已向社会公布全局概况7条、领导专栏64条、财政信息16条、行政许可及行政处罚60条、通知公告109条、税务简讯83条、税收文件24条;北海市政府门户网站税务栏目已向社会公布申报纳税19条、发票业务5条、税收优惠18条、税务登记3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情况。2018年,北海市税务局没有收到网上或书面、口头政府信息申请。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情况。2018年,北海市税务局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暂没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
(三)接待场所建设、完善、维护及工作运行情况。2018年,北海市税务局已拥有单独、完善的接待场所,并安排专人进行维护。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北海市税务局没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项目,因此,没有收取任何费用,也不存在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北海市税务局对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实现了依法、及时公开,未发生针对北海市税务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我局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呈现稳步推进、逐步规范的良好态势,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如政务公开的理念要进一步提升,公开渠道有待拓展。在为纳税人提供方便、快捷服务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机制等方面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等。
下一步, 北海市税务局将在自治区税务局及北海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坚持“四要”,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工作再上新台阶。一要进一步加强干部思想教育,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互动性,提高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广泛吸纳纳税人的建言献策,以纳税人合理需要为导向推动政务公开工作; 二要将政务公开与税务部门各项本职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将推进政务公开与推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有效结合起来,将推进政务公开与维护纳税人的切身利益有机结合起来;三要进一步梳理各项工作,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四要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办法、新举措,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降低公众查询成本,不断提高工作质效。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北海市税务局
2019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