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治工作总体情况

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北海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北海市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坚决维护税法权威,坚持征纳双方法律面前平等,依法维护国家税收利益,依法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以税收公平公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不断规范税收行政行为,加强执法监督,进一步提升全市税务系统依法行政的质量、效率和水平,有力地推动了法治政府建设,有效地发挥了税收工作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方面的积极作用。

二、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坚持组织收入原则,落实依法征税。2019年,北海市税务系统组织自治区政府考核口径收入220.27亿元,组织市政府考核口径收入215.65亿元;组织征收社保费32.83亿元,非税收入8.18亿元。

2.不折不扣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减轻企业负担。以“三个百分百”为抓手,在减税降费工作中切实做到“政策宣传百分百、政策落地百分百、执行问效百分百”,充分释放政策红利。减税降费有三项工作尤为突出,一是在全市开展“海陆空”立体式宣传辅导,实现政策宣传全覆盖;二是通过“互联网+金税大数据”开启全流程监控,建立减税降费落实事前预告、事中跟进、事后问效的全过程控制模式,防止政策挂空挡;三是率先在全区实现乡镇无线移动POS机刷卡缴纳社保费应用工作,最大限度便利缴费人缴费。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1.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认真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0号),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世贸规则合规性评估,税收规范性文件以及与其他部门联合制定的涉税规范性文件,未经合法性审查和世贸规则合规性评估通过的,一律不得核稿送签。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合理性审查,注重规范性文件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从源头防范制度性侵权现象。三是完善规范性文件的会签制度,防止文件制定部门化倾向,做到文件制定的措施之间相互协调,有关措施与工作规范、征管系统及时衔接。

2.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备案备查和动态管理。一是强化税收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动态调整机制,按照谁起草、谁清理的原则及时调整出现政策冲突、不适应实际情况、不能解决实际问题或所调整对象已经发生重大变化的税收规范性文件。三是先后对北海市税务系统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中与现行开放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规定不符的内容进行全面清理,废止1份规范性文件并在办税大厅、门户网站上发布公告。

3.加强地方涉税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积极参与地方涉税立法工作,对地方党委、政府及其部门来文进行及时、全面的审查,对有不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2019年,北海市税务局办理涉税来文143件,在为地方经济发展建言献策的同时,保证了税法的统一性和严肃性。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将北海市税务系统发展规划、重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等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纳税人切身权益和对税收管理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纳入重大决策范围,通过合法性审查、风险评估、集体讨论等程序,必要时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法律意见,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坚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积极采取“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措施,有力有序推进取消和下放审批事项的贯彻落实。北海市税务局机关科室横向到边,系统纵向到底,“谁主管,谁认领、谁负责”,分解任务、协调配合,有力有序推进规范行政审批改革工作。二是在规范行政审批管理的基础上,强化监督考核,防止自行设立、实施或变相实施行政许可的情况发生。2019年,北海市税务局对合浦县税务局开展执法督察并对其行政许可相关工作进行检查。经检查,未发现存在法律法规外自行设立、实施或变相实施行政许可的情况。三是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已取消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9〕11)中取消“非居民企业选择由其主要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审批”的相关规定,不再对该事项进行行政审批,并通知各县(区)税务局对税务行政许可文书样式进行更新。

2.注重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公正。一是严格执行《广西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广西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二是加强执法资格管理,实行税收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

3.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优化税务执法方式。一是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动员部署会议,贯彻落实全国、自治区税务系统政策法规工作会议暨全面推行“三项制度”部署会议精神;二是组织人员认真学习三项制度配套文件,深入了解“三项制度”具体实施方案;三是组织各县(区)税务局、局内各单位参加税务总局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培训并进行相关问题解答;四是检查各单位行政执法公示情况、做好执法音像记录情况统计工作。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1.切实加强内部监督。一是努力形成“协调联动,资源共享”的监督机制。进一步加强巡视、督察内审、督查等方面监督的协调配合,做到各有侧重、资源共享、成果共用,努力实现制度化、有机化、协同化,推进监督检查常态化。二是实施精准督审,提升督审质效。构建“上下联动,横向互动”的组织体系,以内控平台为依托,通过运用内控指标进行扫描筛选分析疑点,再现场督审核实问题,有步骤地开展督审工作,充分发挥计算机技术在督审中对风险的靶向定位,全程实现系统化、信息化,实施精准督审,提升督审工作质效。三是认真贯彻落实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

2.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一是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自觉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健全纳税人监督机制,完善举报投诉制度,拓宽纳税人监督渠道,落实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制度。二是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监督作用,高度重视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监督作用,健全网络舆情监测、收集、研判、处置机制。

(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1.依法履行复议诉讼职能。2019年北海市税务系统各级部门坚持合法、公正、公平、及时、便民和有错必纠的复议应诉原则,认真履行税务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职责,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有效推进依法行政建设。一是落实税务总局要求,确保复议案件办案力量,要求所有案件至少由2人承办,抽调系统内公职律师参与办理,同时采取组织多部门共同审理、集体讨论研究的办理机制。二是完善税务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加大公开听证审理力度,增强行政复议的专业性、透明度和公信力。三是落实行政复议专项经费、办案场所以及其他装备保障。四是推进税务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支持法院审理税务行政诉讼案件,尊重并执行生效裁判。

2.积极主动多元化解纠纷。一是在行政处罚、行政复议案件中积极探索依法调解机制,加强征纳双方沟通,妥善解决争议,避免诉累,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二是促进投诉管理规范化,畅通纳税人投诉渠道,对部分投诉事项实行限时受理、处置和反馈。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加强“双公示”信息管理,督促各级主管税务机关做好“双公示”信息审核工作,未出现逾期未审核或审核错误等情况。二是依法依规完成申请公开办理,2019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

(八)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1.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法治培训。采用岗位培训、专题培训多种方式,构建一般税务干部法治培训、法制干部法治专题培训、新入职人员法治教育培训全覆盖的法治培训格局。一是结合各相关科室、县(区)税务局关于减税降费政策解读、培训的需求,举办综合性减税降费政策培训班,重点解读了普惠性增值税减免政策、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操作、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操作、创业投资及天使投资所得税优惠操作、“六税两费”及申报操作;二是组织系统内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参加专题培训班,有针对性地提高该部分人对专业问题的处理能力。三是加大公务员初任培训中法律知识培训力度,高度重视执法资格考试工作,积极组织2019年新录用公务员参加税收和法律业务知识培训班。

2.加强税法宣传教育效果。2019年北海市税务局重点围绕新个人所得税法、减税降费等诸多重点内容开展了多轮次宣传辅导。一是制作图文并茂、生动活泼的宣传产品,印制宣传册2.6万本,宣传折页14.6万份,宣传海报650幅。二是通过实体纳税人学堂、大厅辅导、上门辅导、专题宣讲等方式组织开展面对面的纳税人辅导,共组织在全市税务系统内共计组织专题政策宣讲、疑难解答会等各类实体纳税人学堂160场次,培训纳税人10544户次;开展大厅“面对面”辅导16535人次,电话辅导18744人次,上门“大走访”活动一对一辅导12369户次;三是根据适用政策类型提取相应纳税人名单,针对性推送短信、微信、邮件488884条。四是结合北海实际开展“漫灌式”全覆盖宣传,包括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广泛宣传,发布转发政策信息、培训视频;在车站码头、社区园区等人流密集场所投放宣传产品,在《北海日报》开辟专栏发布政策答疑信息5期,对政策答疑类信息进行广泛推送。

(九)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1.健全税收法制机构。一是通过招录法律专业毕业生、鼓励干部参加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等措施,储备更多法律人才,并做好法律人才归位工作,进一步配优配强法制机构,为税收法制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人员保障。二是合理界定税务机关法制机构职责,促进税务机关法制机构和法制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2.提升法治队伍素质。一是加强公职律师队伍建设。积极统筹法律人才资源、建设法律服务平台,不断强化北海市税务系统法律人才队伍建设,逐步打造出一支专业素养高、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公职律师队伍。成立公职律师办公室,积极组织公职律师参加广西税务局举办的律师业务培训班,组织符合条件且未参加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培训的广西律师协会税务干部参加全区两公律师岗前培训。二是加强法制人员、公职律师、法律顾问三位一体的法制队伍建设,探索推进建设由北海市税务系统内部公职律师、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具有法学专业教育学历及在税收法制领域具备较强理论功底和丰富实践经验的税务人员,以及外部社会律师、专家学者组成的税收执法专家团队,充分发挥税收执法专业人才在推进依法治税、建设法治政府中的重要作用。三是明确公职律师、法律顾问的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保证其在制定税务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3.加强税收执法人员管理。一是对税收执法人员进行了严格审核,全面实行税收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一律不授予执法资格,不发放税务检查证,不予从事执法活动。二是严抓执法资格考试教育,编写税收执法资格考试提醒事项,积极组织新招录人员参加执法资格考试。三是规范执法辅助人员管理,明确其适用岗位、身份性质、职责权限、权利义务、聘用条件和程序等。

(十)健全依法治税领导体制机制

北海市税务局党委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法治政府建设与依法治税工作紧密结合。一是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的总体要求,系统各级税务机关均建立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其他党委成员及相关部门为成员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建立了党委统一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法制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各尽其职、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保障整体工作平稳有序衔接。领导小组负责集体研究依法治税工作重大问题,审议依法治税工作规划,作出推进依法治税重大决策部署,总揽和监督本单位依法治税工作。

国家税务总局北海市税务局

2020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