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北海市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自治区税务局、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依法治税的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现将北海税务系统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工作总体情况
2018年,北海税务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和法治原则,坚决维护税法权威,坚持征纳双方法律面前平等,依法维护国家税收利益,依法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以税收公平公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不断规范税收行政行为,加强执法监督,探索建立考核评价体系,进一步提升全市税务系统依法行政的质量、效率和水平,有力地推动了法治政府建设,有效地发挥了税收工作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方面的积极作用。
二、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坚持组织收入原则,落实依法征税。2018年以来,我局坚持以组织收入工作为中心,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充分发挥税收职能,加强与财政等各主管部门的联系,提高组织收入工作的针对性和计划性;充分利用现有税收数据,深入分析增减收因素、各税种结构,准确把握收入形势;有序开展土地增值税清算、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等工作积极组织收入;扎实推进深化增值税改革、个人所得税改革,不断强化税源监控、税收风险管理强化税收征管。2018年我市组织的税收收入在总量、增速明显提升的同时,质量也不断趋优,保证了税收收入与经济的协调增长,为北海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财力保障。
2.不折不扣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减轻企业负担。我局简便税收减免手续,提高服务效率,加大税收优惠政策宣传辅导,确保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充分、及时享受到税收减免优惠。一是全面落实国务院、税务总局的决定,取消减免税审批事项,将减免税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由纳税人自行备案,自行申报减免,大大减轻了纳税人享受减免税的办税负担;二是不断提升纳税服务,提高办税效率,结合营商环境评价和纳税人满意度调查,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扎实推进“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的落实,进一步优化整合网上办税、自助办税、实体办税等服务渠道与服务机制,打造便捷办税体系,统筹兼顾做好 “一厅通办”工作,将发票发售、发票代开、开具完税凭证等业务集成到一台自助办税终端,实现一厅一终端同时办理原国地税业务。三是加强对税务干部税收优惠政策业务培训,组织系统税政、征收管理、纳税服务等部门的工作人员参加税务总局和自治区税务局举办的政策解读视频培训及各类专题培训班,确保税收执法人员全面、准确掌握优惠政策规定。四是加强对纳税人的政策宣传和辅导,通过召开“为纳税人办好事,让纳税人好办事”为主题的纳税人座谈会、举办纳税人学堂、邮政速递公司发放税收政策宣传资料、网络直播进行税收政策宣传、短信平台、微信群发送税收政策、上门一对一辅导、对到办服务厅办事的纳税人进行一对一告知、专题版报、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形式开展税收减免政策宣传辅导,确保纳税人知晓各项税收减免政策。2018年,我市税务机关共计减免各项税收40.67亿元,为出口企业办理退(免)税额13.85亿元。
3.积极稳妥做好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2018年7月以来,我局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响应税务总局、自治区税务局号召,以“实而又实、细而又细、严而又严”的工作作风主动支持改革、投身改革。目前已圆满完成市、县、乡镇税务部门新机构挂牌,市、县局“三定”规定落地实施等两大战役,第三大战役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相关前期准备工作,目前正在有序推进中。改革过程中系统上下目标统一、行动一致、队伍稳定、工作有序,呈现出“事合、人合、力合、心合”的良好局面,赢得了纳税人、缴费人和社会的充分肯定。各机构及撤销直属机构顺畅划转、业务无缝衔接,队伍融合渐入佳境。此次改革有助于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提供更高效、专业的服务,开创了依法行政的新局面,为依法治税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1.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认真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0号),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世贸规则合规性评估,税收规范性文件以及与其他部门联合制定的涉税规范性文件,未经合法性审查和世贸规则合规性评估通过的,一律不得核稿送签。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合理性审查,注重规范性文件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从源头防范制度性侵权现象。三是完善规范性文件的会签制度,防止文件制定部门化倾向,做到文件制定的措施之间相互协调,有关措施与工作规范、征管系统及时衔接。
2.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备案备查和动态管理。一是强化税收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动态调整机制,按照谁起草、谁清理的原则及时调整出现政策冲突、不适应实际情况、不能解决实际问题或所调整对象已经发生重大变化的税收规范性文件。三是先后对我市税务系统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公平竞争、军民融合发展、机构改革、社保及三定等内容进行全面清理,并将清理结果公告及报备。四是将我市税务系统新制定的涉及机构改革的9份规范性文件在公文系统、办税大厅、门户网站上公布并报备。
3.加强地方涉税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我局积极参与地方涉税立法工作,对地方党委、政府及其部门来文进行及时、全面的审查,对有不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2018年,我局办理涉税来文116件,在为地方经济发展建言献策的同时,保证了税法的统一性和严肃性。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将北海市税务系统发展规划、重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等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纳税人切身权益和对税收管理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纳入重大决策范围,通过合法性审查、风险评估、集体讨论等程序,必要时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法律意见,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坚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积极采取“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措施,有力有序推进取消和下放审批事项的贯彻落实。市税务局机关科室横向到边,系统纵向到底,“谁主管,谁认领、谁负责”,分解任务、协调配合,有力有序推进规范行政审批改革工作。二是在规范行政审批管理的基础上,强化监督考核,防止自行设立、实施或变相实施行政许可的情况发生。2018年,我局组织对系统行政审批改革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经检查,未发现存在法律法规外自行设立、实施或变相实施行政许可的情况。三是对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及时采取措施加强管理,防止“自由落体”。经过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后,现行保留的7项税务行政审批事项,有4项由基层主管税务机关负责实施。我局对审批事项进行梳理,编制了《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指南》,一次性明确了审批的适用范围、项目信息、办理依据等20项内容,并在北海税务局门户网站上公布,方便纳税人查阅,接受纳税人监督。通过规范行政审批办理流程,确保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及税收法律法规、税收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实施,做到税务行政审批流程清晰、行为规范,防止出现“自由落体”、一放就乱的现象。2018年7月,我市各税务局在挂牌成立之日及时对《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指南》中涉及机构改革的内容进行了更新,并在办税服务厅、网站公布。
2.落实税收业务规范和内部管理。一是认真落实纳税服务规范、税收征管规范、出口退(免)税管理规范、政府采购工作规范、巡视工作规范、税务稽查规范、督察审计规范等。二是按自治区税务局试点数字人事的部署,组织开展业务能力升级测试和领导任力测试,为数字人事系统推广打下良好基础。三是优化部门绩效考评指标,按照征管需求及各部门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制定考核指标,调整建立了较为全面的绩效管理体系,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进程。
3.注重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公正。一是严格执行《广西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广西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二是严格执法资格管理,实行税收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三是落实《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4号),进一步完善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1.切实加强内部监督。一是进一步加强巡视、督察内审、督查等方面监督的协调配合,做到各有侧重、资源共享、成果共用,努力实现制度化、有机化、协同化,推进监督检查常态化。二是人机结合,有的放矢。采取“现场督审+非现场督审”相结合的方式,以内控平台为依托,通过对“发票”、“优惠”等指标进行扫描筛选分析疑点,以现场督审核实问题,有步骤地开展督审工作,充分发挥计算机技术在督审中对风险的靶向定位,实施精准督审,探索督审新方法,提升督审工作质效。
2.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一是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自觉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健全纳税人监督机制,完善举报投诉制度,拓宽纳税人监督渠道,落实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制度。二是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监督作用,高度重视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监督作用,健全网络舆情监测、收集、研判、处置机制。
(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1.依法履行复议诉讼职能。2018年,系统各级部门坚持合法、公正、公平、及时、便民和有错必纠的复议应诉原则,认真履行税务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职责,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有效推进依法行政建设。一是落实税务总局要求,确保复议案件办案力量,要求所有案件至少由2人承办,抽调系统内公职律师参与办理,同时采取组织多部门共同审理、集体讨论研究的办理机制。二是完善税务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加大公开听证审理力度,增强行政复议的专业性、透明度和公信力。三是落实行政复议专项经费、办案场所以及其他装备保障。四是推进税务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支持法院审理税务行政诉讼案件,尊重并执行生效裁判。2018年没有发生新的行政诉讼,共计办理行政复议案4件,均妥善顺利结案,纳税人再无异议。
2.积极主动多元化解纠纷。一是探索税务行政和解调解制度,在个别行政处罚案件中采取调解方式处理争议,取得了良好效果,促进实现调解和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纠纷解决方式有机衔接、相互协调。二是促进投诉管理规范化,畅通纳税人投诉渠道,对部分投诉事项实行限时受理、处置和反馈。三是推进信访办理法治化,规范信访工作程序,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严格实行诉访分离,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落实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我局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认真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健全税务部门政务信息公开的监督和保障机制,规范依申请公开对外答复和内部办理机制,强化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考评监督。二是落实新闻发言人、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等制度,做好对涉税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三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按规定组织各级税务机关公示税收定额核定、走逃户、欠税、限期改正、行政许可、行政处罚、重大税收违法行为、纳税信用等级等情况。四是依据权力清单,向社会全面公开税收工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五是加强门户网站和网上办税厅建设,积极运用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方式灵活传递政务信息,增强政务公开的影响力和舆论引导力。
(八)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1.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法治培训。采用岗位培训、专题培训、法律知识竞赛多种方式,围绕执法资格、司法考试、法律基础知识、税务诉讼案例等内容,构建领导干部集中法治培训、一般税务干部法治培训、法制干部法治专题培训、新入职人员法治教育培训全覆盖的法治培训格局。一是建立健税务机关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落实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党委书记带头讲法治课等要求。二是健全税收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每年组织开展通用法律知识、税收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三是开展组织系统内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参加专题培训班,有针对性地提高这部分人对专业问题的处理能力。四是加大公务员初任培训中法律知识培训力度,积极探索运用以案说法、模拟法庭、法律知识竞赛等创新方式提高学法热情,提升培训效果。
2.加强税法宣传教育效果。一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全面推进“七五”普法。二是在国家宪法日、税收宣传月等重要节点,集中开展税收法治宣传活动。三是依托办税服务厅、税务网站、内部刊物、纳税人学堂、文化展厅、大众传媒和新媒体新技术,大力推行互动式、多维度、立体化的宣传教育方式,扩大了工作的覆盖面、影响力,实现税法宣传常态化、多样化。
(九)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1.健全税收法制机构。一是通过招录法律专业毕业生、鼓励干部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等措施,储备更多法律人才,并做好法律人才归位工作,进一步配优配强法制机构,为税收法制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人员保障。二是法制科配置干部7人,其中3人为全日制法学专业毕业,1人为公职律师。三是合理界定税务机关法制机构职责,促进税务机关法制机构和法制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2.提升法治队伍素质。一是加强公职律师队伍建设。积极统筹法律人才资源、建设法律服务平台,成立公职律师办公室,在职公职律师6人。2018年我局积极组织公职律师参加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培训班、律师业务培训班及全区税务系统公职律师培训班,不断强化我局法律人才队伍建设,逐步打造出一支专业素养高、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公职律师队伍。公职律师在依法落实各项税收政策、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组织财政收入保驾护航工作中,扎实地扮演了“专家组”的角色。二是加强法制人员、公职律师、法律顾问三位一体的法制队伍建设,探索推进建设由北海市税务系统内部公职律师、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具有法学专业教育学历及在税收法制领域具备较强理论功底和丰富实践经验的税务人员,以及外部社会律师、专家学者组成的税收执法专家团队,充分发挥税收执法专业人才在推进依法治税、建设法治政府中的重要作用。三是明确公职律师、法律顾问的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保证其在制定税务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3.加强税收执法人员管理。一是对税收执法人员进行了严格清理,全面实行税收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一律不授予执法资格,不发放税务检查证,不予从事执法活动。二是严抓执法资格考试教育,编写《税收执法资格考试提醒事项》,积极组织新招录人员参加执法资格考试,2018年我市税务系统共有39名人员参加税收执法资格考试,通过率100%,排名全区第一。三是规范执法辅助人员管理,明确其适用岗位、身份性质、职责权限、权利义务、聘用条件和程序等。
(十)健全依法治税领导体制机制
市税务局党委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法治政府建设与依法治税工作紧密结合,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的总体要求,系统各级税务机关均建立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其他党委成员及相关部门为成员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是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其他党委成员具体组织、监督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实施,相关部门按照工作职责抓好依法行政工作任务落实,建立了党委统一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法制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各尽其职、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保障整体工作平稳有序衔接。领导小组负责集体研究依法治税工作重大问题,审议依法治税工作规划,作出推进依法治税重大决策部署,总揽和监督本单位依法治税工作。2018年,我局召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4次,领导小组听取依法治税工作汇报4次。
国家税务总局北海市税务局
2019年3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