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北海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北海市税务局)机关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方面内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1月1日至2021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北海市税务局网站(http://guangxi.chinatax.gov.cn/beihai/)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北海市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北海市海城区站北路18号,邮编:536000,电话:0779-3201120,传真:0779-3887117)。

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2021年,北海市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及其实施细则、《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以及国家、广西壮族自治区、广西税务局、北海市人民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紧密结合税收工作实际,通过广西税务局门户网站北海市税务局子网页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情况,准确、及时、全面公开政府信息及政务信息,重点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全力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北海市税务局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北海市税务局子网页向社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8条其中:更新概况类信息43条、政府采购信息6条、行政执法公示内容31条、通知公告53条、工作动态信息82条、稽查公告3条。收到并办理完成北海市人大建议、政协提案4件。通过北海税务微信公众号新媒体发布各类信息1089条,进一步扩大了政务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持续优化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机制,畅通政府信息申请渠道,坚持依法依规、及时高效的原则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21年,未收到社会组织或群众个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产生的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件。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充分发挥互联网及新媒体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平台的作用,坚持纳税人需求导向,聚焦疫情防控、减税降费等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密切关注税收工作新举措新动向,以“动漫”“微视频”“微课件”“图解税收(长图)”等方式及时在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发布最新税收优惠政策及便民办税服务举措等重要信息,快速响应公众关切,努力提升纳税人、缴费人体验感、获得感,增进社会各界对税收工作的参与度、知晓度和满意度。年内通过北海税务局微信公众号新媒体发布原创的8“微视频”、6条“动漫”被广西税务微信公众号采用。

(四)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加强税务网站和新媒体的规范管理,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持续完善税务网站和新媒体服务功能;不定期开展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等主要平台的检查加强错敏信息等重要内容的日常监控,开展规范化名称等敏感信息的自查自纠,切实保障主动公开工作质量

(五)落实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持续健全政务公开管理办法;加强对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管,持续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严格落实对外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加强对各基层单位信息公开的发布审核;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明确考核要求,细化考核标准,量化考核结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北海市税务局在完善政务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及时性与国家税务总局标准目录的要求依然有差距;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针对国家税务总局政务公开评估指出的问题,以及我局的实际情况,下一步北海市税务局将切实围绕政务公开工作要求,重点抓好以下方面,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一是全面提高政务公开质量。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北海市的相关要求,全力推进完善北海市税务局政务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二是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实效。继续加强政务公开网站建设管理,充实完善网站栏目和内容,做到信息全面、准确、及时、便捷;

三是全面强化政务公开能力。立足解决新情况、新问题,使政务公开工作更顺畅、更有序、更高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无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