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北海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北海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扎实推进法治税务建设,为更好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聚焦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目标要求,立足税务实际,扎实有效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党委领导下的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在推进依法治税工作中的总体部署、统筹协调、组织推动和督促落实作用,深入研究构建德才兼备的高素质税务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新体系,全面实行权责清单制度,实现同一事项统一规范。严格执行党委会议“第一议题”制度,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贯穿北海税务工作的头等大事和首要任务,多形式开展学习,年内共开展专题理论学习90次“七一”专题党课65次,撰写心得821篇,红色基地现场教学35次,共建联学21次,拍摄党史快闪视频2个,推动全员明理增信党建特色品牌更加响亮。实施“头雁”“堡垒”“强基”“提质”“融合”“共建”六大工程,打造兼具北海特色和税务元素的“珠城·税·先锋”党建品牌。紧紧围绕“优化执法服务·办好惠民实事”主题,深入开展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截止12月,税务总局100项春风行动措施已全部完成落实。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依法履行组织收入职责。2021年,北海市全市税务系统共组织税务总局口径收入204.16亿元,同比增收44.01亿元,增长27.48%,税收增速在全区排第2位,税收总量排全区第3名;组织自治区政府口径收入205.29亿元,同比增收44.93亿元,增长28.03%;组织市政府口径收入201.09亿元,同比增收44.06亿元,增长28.06%;组织征收社保费52.59亿元,同比增收18.1亿元,增长52.48%;非税收入9.50亿元,同比增收2.65亿元,增长38.69%,圆满完成预算确定的收入任务,更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保障国家财力。

(二)依法落实减税降费政策。2021年,全市新增减税降费23.36亿元,减税降费落实到位、成效明显。全面实行增值税起征点提高政策,3569小规模纳税人享受税收红利5590.22万元;大力推进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2698户小微企业获得企业所得税减免1455.74万元,5707户个体工商户获得个人所得税减免2779.01万元;全力落实好年内两度“升级”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32户企业享受减免税额621.42万元

(三)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除法律规定和需线下实物交付的外,办税缴费事项全部实现“非接触式”办理,其中,212项全程“网上办”,比去年增加9项,全市全年网报率达99.76%,居全区第一;提前1个月全面实现企业社保缴费“网上办”、提前半年基本实现个人社保缴费“掌上办”。按照总局工作部署,积极推进财产行为税“十税”合并申报,全面推行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与附加税费整合申报改革,表单数量共减少2/3,“十税”合并申报数据项减少1/3,附加税费申报数据自动预填量超过70%。聚焦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在全市商会推广“春雨润苗”党员联络机制,结对46个商会建立“税+联+商+企”合作共进模式。加大“银税互动”对接,12月银税合作发放贷款36.76亿元,惠及2691户纳税人。贯彻执行第一批“首违不罚”清单,全面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全年作出“首违不罚”不予处罚决定993户次,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显温度。坚持传统服务与智能创新服务相结合,优化办税服务厅窗口设置,按需配置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缴费专窗,提升缴费人体验。

三、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加强税院联动,优化破产企业重整退出机制。与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单位共同制定印发《关于识别和保障管理人依法履职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细则(试行)》(北中法2021165号),打通破产企业涉税信息快速查询通道,提高破产程序效率,同时保障税收债权依法清收。

(二)强化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全面落实税务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从源头防范制度性侵权现象,全年发布税务规范性文件1件,开展涉及妨碍公平竞争、行政处罚等内容的文件清理工作5次。

(三)积极参与地方涉税文件制定工作,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对地方党委、政府及其部门来文进行及时、全面的审查,全年共参与地方涉税文件制定304件,在为地方经济发展建言献策的同时,保证了税法的统一性和严肃性。

四、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税务总局、自治区党委政府和自治区税务局、北海市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以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重大税收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等行政决策制度,将北海市税务系统发展规划、重大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等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纳税人切身权益和对税收管理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纳入重大决策范围,严格执行群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决策机制,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意见,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2021年,共依照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组织审理重大税务案件13件,决定追缴税款合计3553.82万元。

将是否遵守决策程序制度、做到依法决策作为对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开展考核督察、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遵循应审必审的要求对离任的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2021年,共开展督察审计项目5个,其中层级督察审计项目1个、专项督察审计项目1个,经济责任审计项目3个,有效地规范了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运行。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注重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公正。严格执行全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全年各县(区)局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3633户次;不予行政处罚决定1271户次。为推进全市税务系统精确执法,提升税务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全年开展全系统税收执法专题培训1次,法律讲座1次。同时,根据自治区税务局工作部署,针对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执行情况开展全面调研2次,促进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优化完善。

规范税务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组织税务人员执法资格统一考试,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

(二)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大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贯彻落实,切实推进全区税务系统行政执法规范化、法治化。全市税务系统建立约谈(询问室)7间,配备执法记录仪89台,全年通过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示各类执法信息60194条,其中纳税人缴费人关注度较高的行政许可结果信息6036条,行政处罚结果信息158条,定期定额户税款核定的定额和应纳税额情况51409条。

(三)加强联合惩戒,严厉打击涉税违法行为。扎实推进重点税源企业随机抽查,认真落实稽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依规严肃查处重大偷逃税、虚开发票案件,举一反三进一步健全税收监管体系,促进相关行业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2021年,全市税务稽查共立案检查企业101户,查补收入6781.75万元,入库4133.48万元;建设“北海警税联合作战中心”,建立“协同执法、优势互补、衔接畅通”的税警协作新格局,协助公安部门成功破获涉及全国范围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6起重大涉税经济案件,批捕37人,捣毁虚开窝点14个,涉案开票金额价税超过132.4亿元。其中,“4.18”特大虚开案的侦破获得公安部贺电;巩固扫黑除恶、“打伞破网”的成果,持续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办结涉黑涉税案件1件,共查补税款、滞纳金、罚款226.2万元;及时向社会曝光税收违法典型案件,运用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依法公布“黑名单”案件信息,切实维护市场公平竞争。

(四)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根据“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要求,扎实开展普法教育活动,积极开展税收宣传月、“六进”税收普法活动、“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宪法宣传周”等各类主题普法宣传活动,营造全民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依托数字人事和绩效考评,完善学法用法监督考核机制,组织全市税务系统在职在编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共计975人参加2021年学法用法培训和考试,考试参考率100%,考试合格率达100%,促进税务人员树立法治信仰,践行法治精神。

.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一)加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依法处置能力。强化风险防范意识,严格依照《国家税务总局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及相关专项应急预案、《广西税务系统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处置突发事件。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和危机沟通,完善公共舆情应对机制,做好全市涉税负面舆情防范、引导和应对,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要求,对负面涉税舆情“及时发现、快速处置、影响最小”。2021年共妥善处置涉税负面舆情3次,未出现重大涉税负面舆情。

(二)提高办税服务厅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落实办税服务厅应急管理办法,加强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调查评估等机制建设定期开展办税服务厅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严格依法实施应急举措,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三)落实常态化新冠疫情防控管理。坚决服从属地管理,坚决压实各级党委责任,最快速度、最高标准、最严要求升级防疫措施。对照总局疫情防控《工作指引》“六个严格”“把好五关”要求,加强办公办税场所防护。办公场所出入实行“健康码+行程码+出入证+测体温”管理。节假日期间,针对疫情防控专项下发《国家税务总局北海市税务局办公室关于从严从紧做好2021年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北市税办发〔2021〕3号)、《国家税务总局北海市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及有关工作的通知》(北市税办发〔2021〕8号)文件,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税务局、市政府关于节假日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抓紧防控工作不放松,坚决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全面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健全优化行政复议审理机制,确保复议案件办案力量,组织公职律师参与案件审理,同时采取多部门共同审理、集体讨论研究的办理机制,由国家税务总局北海市税务局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为本级重大、疑难税务行政复议案件提出处理建议。创新复议案件处理模式,妥善处理民营企业涉税争议。2021年依法审理复议案1件,充分发挥复议职能作用,将涉税争议化解于行政程序中。

(二)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将被诉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纳入全市税务系统绩效考核内容,指导各级税务机关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全年全市税务系统共发生行政应诉案件5件,实现被诉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的目标。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切实履行生效裁判。支持检察院开展行政诉讼监督工作和行政公益诉讼,积极主动履行职责、纠正违法行为。全年未发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未收到相关司法建议、检察建议。

(三)加强信访工作。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切实把信访工作纳入主要议事日程,切实把群众反映的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有效维护社会稳定。压实压细工作职责,畅通意见建议渠道,着力解决信访工作中存在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2021年,共处理广西信访系统转来信访件227件,办理中央交办信访积案6件。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加强对行政执法制约和监督。细化和印发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建立党委全面监督、纪检机构专责监督,接受地方党政机关监督、部门职能监督、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和群众民主监督、接受社会监督的“1+1+5”监督体系。深入推进税收执法领域重点风险事项督察,统筹开展层级督审,坚决查处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税收执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深入开展行政管理领域专项审计,聚焦“三公”经费管理、会议费和培训费管理使用等方面加强监督,按照审计周期,对所辖下一级单位的预算执行和财务收支等情况开展审计。遵循应审必审的要求对离任的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全年共开展督察审计项目5个,发现问题66个。严格落实税收执责任制,对内外部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对相关责任人启动执法过错追究程序,全年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共计46人次。

(二)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将对与行使职能相关的信息和涉及社会公众及纳税人的信息进行公开。一是加强“双公示”信息管理。按“谁作出,谁负责”“统一归集、分级审核、统一推送、集中公示”的工作机制,督促各级主管税务机关做好“双公示”信息审核工作。二是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坚持“一事一申请”原则,完善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建立申请记录保存备查制度。在答复申请时,既要充分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又要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

九、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一)推进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改革。扎实推进专票电子化试点扩围工作,加快完善和推广“一户式”服务管理机制,以科学调配网格服务资源,实现网格化线上服务精准推送,完善风险监控、任务监控、提示提醒,全过程留痕,实现闭环管理。全年共有1767户新办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电专核定率达到89.47%,210户试点纳税人累计开具电专9943份,价税合计30.61亿元。

(二)实现缴费业务云端化。加快推进缴费服务向移动端延伸,实现用人单位微信缴费,用人单位缴费业务由“网上办”升级至“掌上办”。持续推广微信、支付宝、广西税务12366公众号等线上社保费缴费渠道,满足多元化缴费需求。

)建设大数据平台北海专有探索空间。创新建设广西税务大数据分析应用集成平台北海专有探索空间落实税收征管改革工作要求,实现以数治税,助力达成“智慧税务”愿景。建立汇聚主要税收指标数据大屏、4大类12个风险模型1个报表中心共对253户纳税人开展风险分析,预估涉及税款约2.6亿元。

十、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一)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市局党委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最新指标、批示作为党委会“第一议题”,尤其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方面,严格执行党委会“三重一大”要求,把法治理念贯穿税收工作始终。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法治政府建设与依法治税工作紧密结合。明确各级税务机关主要负责人为推进税收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系统各级税务机关均建立了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建立了党委统一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法制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各尽其职、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宪法宣誓制度和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定期对领导干部遵纪守法、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内容,以及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二)加强税收法治队伍建设。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用人导向,聚焦为税收工作培养储备能战斗、善战斗的中坚力量,进一步培养税收法治专业人才,带动提升税务干部队伍的整体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全面提高依法治税的能力和水平。创新开展“税海竞帆”青年干部“定制式”培养,培育高精尖税务法治人才。年内有68名干部通过选拔入选全区税务系统“千人人才”,1名干部入选外交部外派人才库。目前,全市税务系统共45人考取“三师”(法律职业资格、税务师、注册会计师)证书。贯彻落实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制度,截至2021年底,全市税务系统共有公职律师17人,聘请常年法律顾问8人,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在推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中的重要作用日益显现。

2022年,北海市税务局税收法治建设将严格抓好如下工作:一是坚决捍卫“两个确立”,持续加强政治机关建设。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建立健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机制,抓实迎接党的二十大系列活动,持续提升党建工作质量。二是始终坚持从严基调,持续加强全面从严治党。贯彻深化税务系统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抓细抓实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建设,加强全方位监督和执纪审查。三是提高服务大局自觉,全面提升组织收入质量。坚持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强化收入过程监控,防止大起大落,突出规范税种管理。四是提高履职政治站位,抓细抓实减税降费。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全力落实好延续实施和新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按照部署建立“三同步”机制,即:政策制定与解读同步、系统与业务同步、落实与跟踪同步,以深学细想的思维,做好减税降费成效分析宣传。五是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提升纳税人满意度。按照部署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和“服务满意提升工程”,加大力度推进网上办税功能的应用,提速办税缴费诉求响应。六是加强税收监管和治理效能,持续提升社会税法遵从度。持续深化行业管理,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强化风险导向下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警税合作全覆盖,加大联合惩戒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