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北海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北海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扎实推进法治税务建设,为更好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聚焦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目标要求,立足税务实际,扎实有效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党委领导下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在推进依法治税工作中的总体部署、统筹协调、组织推动和督促落实作用,深入研究构建德才兼备的高素质税务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新体系,全面实行权责清单制度,实现同一事项统一规范。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依法履行组织收入职责。聚焦税收工作主业,做好科学统筹,严明组织收入纪律,坚持依法征税,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二)依法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六税两费”减半征收、阶段性缓缴企业社保费等税费优惠政策,协调解决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抓好《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的贯彻落实,统筹推进技术、业务、岗责变革,深入推进“四精”逐步落地见效。积极开展全非强制性执法方式试点工作,探索建立权责清晰、标准明确、规则公平、程序规范、运行高效的非强制性执法制度。加强北海市全面提升北钦防一体化营商环境工作,实现税务部门2小时内完成新办企业票种税种核定,实现北钦防企业迁移一体化办理。北海税收营商环境持续向好,2022年公布的2021年全区优化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估结果显示纳税指标居全区第一。

三、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积极参与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修订工作。组织相关业务科室、稽查部门、各县(区)税务局及公职律师对《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修订意见稿)》研提意见,进一步推动裁量基准制度对税务行政处罚工作规范的引领作用。

(二)强化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全面落实税务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加强规范性文件权益性、合法性、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合规性及公平竞争审核,从源头防范制度性侵权现象。

(三)积极参与地方涉税文件制定工作,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对地方党委、政府及其部门来文进行及时、全面的审查,在为地方经济发展建言献策的同时,保证税法的统一性和严肃性。

四、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贯彻落实民主决策机制。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税务总局、自治区党委政府和自治区税务局、北海市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以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重大税收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等行政决策制度,将北海市税务系统发展规划、重大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等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纳税人切身权益和对税收管理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纳入重大决策范围,严格执行群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决策机制,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意见,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积极推行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制度。积极调动公职律师参与行政复议及应诉工作。目前,北海市税务局共有公职律师22人,聘请常年法律顾问7人,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在推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中的重要作用日益显现。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注重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公正。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确保税收执法“一个尺度,一个标准”。规范税务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组织税务人员执法资格统一考试,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

(二)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二是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三是有效推进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保税务机关作出重大执法决定之前,严格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三)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根据“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要求,扎实开展普法教育活动,积极开展税收宣传月、“六进”税收普法活动、民法典讲座、宪法宣传、法律援助法宣传等各类主题普法宣传活动,营造全民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依托数字人事和绩效考评,完善学法用法监督考核机制,组织全市税务系统干部职工参加2022年学法用法培训和考试,促进税务人员树立法治信仰,践行法治精神。

.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一)加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依法处置能力。强化风险防范意识,严格依照《国家税务总局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及相关专项应急预案、《广西税务系统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处置突发事件。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和危机沟通,完善公共舆情应对机制,做好全市涉税负面舆情防范、引导和应对,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要求,对负面涉税舆情“及时发现、快速处置、影响最小”。2022年共妥善处置涉税负面舆情3次,未出现重大涉税负面舆情。

(二)提高办税服务厅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落实办税服务厅应急管理办法,加强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调查评估等机制建设定期开展办税服务厅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严格依法实施应急举措,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全面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健全优化行政复议审理机制,确保复议案件办案力量,组织公职律师参与案件审理,同时采取多部门共同审理、集体讨论研究的办理机制,由国家税务总局北海市税务局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本级重大、疑难税务行政复议案件提出处理建议。创新复议案件处理模式,妥善处理民营企业涉税争议。2022年依法审理复议案9件,充分发挥复议职能作用,将涉税争议化解于行政程序中。

(二)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高度重视行政应诉工作,组织业务骨干及公职律师成立专门的应诉工作小组,认真研究、处理应诉案件事宜,积极发挥法律顾问专业指引作用,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切实履行生效裁判。2022年北海市税务局新发生行政应诉案件3件,案件均在审理当中。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将对与行使职能相关的信息和涉及社会公众及纳税人的信息进行公开。一是加强“双公示”信息管理。按“谁作出,谁负责”“统一归集、分级审核、统一推送、集中公示”的工作机制,督促各级主管税务机关做好“双公示”信息审核工作。二是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坚持“一事一申请”原则,完善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建立申请记录保存备查制度。在答复申请时,既要充分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又要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

九、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一)上线“桂税e点通”征纳互动平台。分层分级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线上“送、问、办、询、评”一体化服务,确保办税服务“不掉线”。

(二)创新开展社会保障卡“一卡集成”改革。北海市全辖430个行政村均可在线签约,签约人数超10万人,该项目被税务总局列为2023年底及以后复制推广创新项目。

)大力开展税收征管基础数据治理工作。下发修正疑点数据,夯实“以数治税”基础。沿循征管数据全生命周期,扎实开展税收征管质量5C监控,5C+5R监控评价全区排名一段。

十、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一)抓实法治建设各项任务。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并与各项税收工作相融合。

(二)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同时,加强对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的监督,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纳税人和缴费人反映强烈的腐败案件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十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推进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奋力推进新时代税收法治工作高质量开展。

(二)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不断巩固健全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工作机制,持续加强政策宣传辅导,严厉打击各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税收秩序,促进公平竞争,进一步落准落稳落好各项税费优惠政策,最大限度发挥各项退税减税降费政策稳住经济大盘的正效应。

(三)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建设税收法治营商环境。以深入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为重点,全面落实税务总局工作部署,深入推进税收征管改革,优化税收法治营商环境。

(四)提升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深入推行“三项制度”的落实,提升执法公信力;稳步有序推行说理式执法,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畅通权利救济渠道,注重运用调解、和解的方式化解争议,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五)强化税务执法监督。落实“双随机、一公开”“一案双查”制度,使严格的执法监督真正发挥规范执法行为的作用,把税收执法权关进制度的笼子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