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5年崇左市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工作,切实保障缴费人社保权益,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做好增减员登记工作
各参保单位应自发生用工变化之日起30日内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职工增减变更登记。
二、做好年度工资申报工作
(一)申报时间
年度工资申报:2025年1月1日至3月31日。
(二)申报要求
各参保单位必须按有关规定如实申报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对申报材料和数据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用人单位应将职工签字确认、单位签章的《社会保险费缴费明细申报表(适用职工个人)》留存备查。
三、按规定申报缴纳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
(一)申报缴费时间
用人单位应当于每月25日前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当月应缴费额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个人缴费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二)申报缴费渠道
用人单位可通过“广西电子税务局”、“社会保险费管理客户端”、办税服务厅和政务服务中心税务窗口办理社会保险费申报确认和缴纳业务。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用人单位和个人连续欠缴三个月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费的,从第四个月1日起,停止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公务员)待遇,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和滞纳金后,从当月起享受基本医疗待遇,欠缴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统筹(公务员)基金不予支付。
(二)参保女职工在其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期间怀孕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按规定享受产假或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支付,分娩或流产前补缴欠费的,补缴后正常享受生育津贴待遇。职工发生生育医疗费用三个月内补缴发生生育医疗费用当月欠费的,补缴后可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三)凡参加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含已享受医保退休待遇人员),必须同时参加职工大额医疗费用统筹,且应当在每年1月(新参保人员在参保首月)一次性缴纳大额医疗费用统筹费,缴费后方可享受大额医疗费用统筹待遇。对在规定时间内未缴纳职工大额医疗费用统筹费的退休人员,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将直接从其个人账户中扣缴,统一参加大额医疗费用统筹。
(四)因用人单位未依法为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导致职工无法享受相应医疗保险待遇的,由用人单位承担相关责任。
(五)如国家和自治区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崇左市税务局
崇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崇左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