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州聚鑫能源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51423MAE03RA73D)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现派黄保忠,梁碧勇2人,前往你处对你公司业务情况进行调查取证,请予支持,并依法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及证明材料。


国家税务总局崇左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5年4月23日

告知:税务机关派出的人员进行税务调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协助检查通知书。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协助检查通知书的,被调查人有权拒绝为税务机关提供有关资料及证明材料;有权拒绝协助税务机关调查取证。请扫描下方二维码,向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反馈稽查人员执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