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崇左市江州区税务局
欠 税 公 告
2024年第8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欠税公告办法(试行)》规定,现将截至2024年10月24日未按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纳税期限缴纳或解缴税款的纳税人2户(名单附后)予以公告。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崇左市江州区税务局欠税公告2024年第8期名单
国家税务总局崇左市江州区税务局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