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欠税公告办法(试行)》规定,现将截至2025722日未按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纳税期限缴纳或解缴税款的纳税人170户(名单附后)予以公告。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崇左市江州区税务局欠税公告2025年第5期名


国家税务总局崇左市江州区税务局

202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