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宁明县税务局城中税务分局文书送达公告

宁明丰利贸易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51422MA5NCQ5C37)、

宁明县晨冠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51422MAC1DY7X8U)、

宁明吉华庆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51422MA5NMT2RX8)、

宁明县浩景进出口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51422MAC0W1GX8Y)、

宁明县事必达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51422MA5Q3B7P5M)、

广西宁明县振洋货运代理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51422MA5QAHMX0D)、

宁明霏琳商贸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51422MA5NNJEQ62)、

广西宁明县明泰货运代理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51422MA5QAHU01L)、

宁明祥进春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51422MA5NMRGG3N)、

宁明县达旺进出口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51422MAC1DWUD55)、

广西宁明歆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51422MAC0N6051B):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因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国家税务总局宁明县税务局城中税务分局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文书内容见附件,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1.《国家税务总局宁明县税务局城中税务分局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宁税城分强催〔2025〕154号)

2.《国家税务总局宁明县税务局城中税务分局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宁税城分强催〔2025〕155号)

3.《国家税务总局宁明县税务局城中税务分局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宁税城分强催〔2025〕156号)

4.《国家税务总局宁明县税务局城中税务分局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宁税城分强催〔2025〕158号)

5.《国家税务总局宁明县税务局城中税务分局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宁税城分强催〔2025〕160号)

6.《国家税务总局宁明县税务局城中税务分局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宁税城分强催〔2025〕161号)

7.《国家税务总局宁明县税务局城中税务分局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宁税城分强催〔2025〕162号)

8.《国家税务总局宁明县税务局城中税务分局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宁税城分强催〔2025〕163号)

9.《国家税务总局宁明县税务局城中税务分局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宁税城分强催〔2025〕165号)

10.《国家税务总局宁明县税务局城中税务分局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宁税城分强催〔2025〕166号)

11.《国家税务总局宁明县税务局城中税务分局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宁税城分强催〔2025〕167号)


国家税务总局宁明县税务局城中税务分局

                                2025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