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祥市福锦华供应链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51481MABX4Q3C70)等51户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因采取法律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文书内容详见附件。上述《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自公告之日起期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凭祥市税务局    

 2026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