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绥县渠黎昆兴农副产品农场(纳税人识别号:92451421MACWTX700N):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向你公告送达《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崇市税稽强催〔2026〕3号)(详见附件),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上述文书正本。

税务机关地址:广西崇左市江州区龙峡山东路2号

电话:0771-7961500

特此公告。

 

附件:《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崇市税稽强催〔2026〕3号)

 

国家税务总局崇左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6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