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0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060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发布和报送工作的通知》(桂数函〔2020472号)要求,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紧紧围绕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围绕中心工作,狠抓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渠道不断拓展,公开内容不断丰富,单位法制工作的透明度切实提高,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政务公开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在县委县政府和崇左市税务局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局机关办公室负责对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和检查。

(二)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建立了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机制、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和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制度,全年无泄密行为发生。

(三)广泛开展宣传。根据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开展了税收宣传月活动,组织骨干人员参加大新县2020年“12·4”国家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宣传工作的开展,为单位法制工作开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强化监督保障。制定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与各项重点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考核。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重点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通过大新县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各类政务信息6条,其中本局政务信息3条、上级局公告0条;及时清理了政府门户网站不合时宜的内容。

(一)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处罚情况工作。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处罚情况通过自治区税务局研发的税收执法公示信息采集平台,连接导入金税三期信息数据,实现了执法结果信息自动采集、审核自动流转和公示自动推送区局统一发布,提升了执法结果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2020年按照市局要求完成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大数据分析应用集成平台子模块“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的“双公示”信息审核和发布,共194463条数据。

(二)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继续强化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把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办公室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与现行开放政策不符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桂税办发〔202014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崇左市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崇税办发〔20209号)要求,依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规定,我局对现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2020年我局新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共0份。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4

+322

45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45

-817

228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委县政府有关要求,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机制建设、增强公开实效等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和成效,但与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的实际需求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一是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深度不够;二是公众参与力度不够。

2021年,我局将进一步坚持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按照大新县委县政府和崇左市税务局有关年度工作部署,紧紧围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制度机制为基础,以平台建设为载体,继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国家税务总局大新县税务局

202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