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扶绥县税务局(以下简称扶绥县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坚持依法治税,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2021年度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

扶绥县税务局采取理论中心学习、社会实践、税企共建等多种方式,通过党史学习教育与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有机结合。进一步学习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实践要求。坚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原则,健全税务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凝聚思想认识,明确全方位提高税务执法、服务、监管等事项的改革任务目标,抓好推动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有关税收改革任务的贯彻落实,确保深化改革稳步推进。全年开展专题学习6次,局长专题讲党课1次。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参加党史知识竞赛两次。用好红色资源,组织干部职工到张报故居、吴西将军故居、烈士陵园等开展“固定党日+”活动5次。拓展学习方式,深入开展“扶绥县税务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扶绥县税务局给合工作实际提出“扶绥县税务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活动,通过走访企业“问计问需”活动收集诉求28条,目前已解决16条;通过深入企业开展税费宣传活动,到广拓能源公司开展“税企携手学党史”,到海螺公司和石埠乳业公司开展税收普法进企业活动,以及召开山圩镇产业园区木业行业税收宣传政策宣传辅导会。切实为群众解决难题,大力提升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情况

1.统筹组织税费收入和减税降费。严守“不征过头税费”的底线,进一步加强税费收入监测、分析、调度,特别是加强对水泥、建安、蔗糖等重点行业、东门南华糖业公司、海螺水泥、南国铜业等重点企业,南崇高铁等重大项目的监控和服务,防止税费收入大起大落,2021年组织税费收入163452万元(政府口径),同比增收17733万元,增长12.21%,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2021年,入库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29294.1万元元,完全全年预算收入任务的111.8%;入库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2367.3万元,完成全年预算任务的109.6%;入库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10756万元,完成全年预算任务的105.04%。在全市率先完成社保征缴预算任务。

2.做好税收优惠政策精准宣传推送。今年以来,在线下举办纳税人学堂10期,辅导纳税人498户次。线上录制42期政策解读和电子税务局操作视频,辅导纳税人17595户次。确保人人懂申报、会操作。市场主体活力得到进一步激发,今年扶绥县新增市场主体1338家,比去年同期增长13.01%。

3.进一步巩固拓展专票电子化扩围工作成效。加大无风险、低风险以及已领用开具纸质专票的新办纳税人电子专票引导力度,2021年,扶绥县累计核定电子专票162户次,纳税人开具正数电子专用票3106份,价税合计28582.33万元。

4.完成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有17800名自然人完成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申报,其中申报补税人数1156人,已入库金额137.50万元,申报退税人数10967人,已成功退税金额461.46万元。2404户纳税人完成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5.涉税风险应对。组织业务骨干对上级下发的疑点和风险任务进行分析应对,核查上级下发的风险应对任务153条,查补税收收入140万元。开展促进木材加工行业规范健康发展试点工作,召开座谈会12场次,参会的单板加工作坊主、胶合板企业人员代表262人次,初步规范单板和胶合板加工行业税收秩序,木材行业税收管理项目在崇左市税务局争先创优评比中荣获二等奖。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情况

1.组建纳税服务专班。对本辖区内的重点税源企业、重点项目,由局领导牵头组建专班服务团队,每周开展一次税收服务工作,积极收集纳税人对税务部门在政策落实、征管执法、服务规范、法律救济、信息化建设、人员素质以及其他方面的需求和建议,及时掌握企业、项目动态,做到精准高效服务。今年以来共走访重点企业、重点项目152户次,解决企业涉税问题325个。局党委书记每周在办税服务厅一线办公一天,认真倾听办税人和缴费人关于改进服务的意见建议。

2.开展现金税费征缴专项整治。扶绥县税务局党委高度重视现金税费征缴专项整治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及时成立由党委书记、局长黄斌任组长的现金税费征缴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现金税费征缴问题整改专题党委会4次,由各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整改推进会7次。抽调24人组建工作专班,对照上级文件要求全面开展风险排查。共核查疑点票证1500份,协查外单位疑点票证68份。

在崇左市税务局组织的两轮交叉检查和自治区税务局组织的交叉检查中,共发现扶绥县税务局在现金税费征缴方面存在14大类、44项问题,42项已整改完毕。同时对现金税费征缴专项整治工作发现执法过错的行为,进行执法过错责任认定和追究,并将追责问责结果纳入绩效考核结果运用。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情况

1.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强化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对“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和党组议事中的充分酝酿、征求意见、集体讨论、权力公开等环节严格的进行规范。建立“三重一大”决策台账,对各项决策落实全程进行跟踪问效。按季召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安排研究部署依法行政相关工作,并组织好会前学法。

2.依法对地方涉税文件进行审查及提出建议。2021年审核县委、县政府及其部门的涉税文件20多件,按要求落实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税收政策合规性评估、集体讨论等程序。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加强对监督工作的归口管理。进一步加强纪检、办公室、财务、法规、机关党委、人教等各部门的监督检查合力,对外邀请公检法纪、特邀监察员、纳税人等社会群体对税务部门及税务干部进行监督,接受公众评议,公开监督举报电话,注重群众监督渠道,形成内外结合的监督机制。建立上下级联动监督机制,各税务分局设立兼职监督员,指定一名副职领导具体负责监督工作。落实“一岗双责”要求,规范干部执法行为,严禁人情税现象的发生,严格考核制度,对违反规定的坚决予以追究,严格分清执法过错与一般工作失误,对于过错行为,追究到底,做到防患于未然。2021年,扶绥县税务局纪检组开展5次警示提醒谈话,涉及109余人。处理1条问题线索,对4人进行谈话提醒。

2.发挥内控平台作用防范执法风险。通过抓内部管理和队伍建设,开展税收执法督察和内部审计监督,发现解决问题,规范税收管理,促进履职尽责,防范执法风险、财务风险和廉政风险,为税收工作发挥支持性、服务性和保障性作用。切实纠正行政执法中的偏差和不规范行为,有效防范系统风险,服务税收大局,规范税收执法。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情况

1.有效分流缓解办税拥堵。适时启动办税服务应急预案,有效划解和处置针对每年年底社保缴费高峰期人流造成的拥堵的现象。如通过增加窗口和人员减少缴费人前台窗口排队等待时间和窗口办理压力;增加辅导人员和疏导分流人员进行多渠道缴费,如辅导缴费人于广西税务12366公众号自主缴费;有效引导缴费人到社保自助办税终端机或利用工行商业POS机进行缴费等。通过以上各种处置方式,有效分流缓解拥堵,缴费井然有序。

2.妥善解决改制破产企业社保缴费难题。扶绥县现有54家改制、破产企业,部分职工无法顺利缴纳社保费,其中有三家改制企业已经因拖欠社保费而产生巨额滞纳金。扶绥县税务局经过多方走访、调研和论证,在政府协调机制框架下,通过由责任主管部门到税务机关办理组织临时登记予以解决,2021年,有38家企业做了组织临时登记,116名职工成功缴纳社保费,缴费金额147.5万元,解决了扶绥县税务县在企业社保费征收划转以来“悬而未决”的难题。

3.做好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及时修订《关于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等制度,并结合实际成立8个工作组,将辖区分成8大块,以分片到户的方式明确工作职责,做好内部管理,严格落实总局、区局、市局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文件精神,在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扶绥县税务局负责管理的4个责任区都没有出现过疫情状况。

4.做好保密工作。成立保密委员会并及时调整保密委成员,举办保密知识培训班,按规定收发、传递、保管保密文件,严防泄密事件发生。按照6大类83项自查内容开展自查,规范微信、QQ等多媒体管理,规范各工作微信群名,时刻关注各工作微信群的信息。经过近一年的整顿,扶绥县税务局的干部职工的保密意识得到很大提高,全年没有发生一起泄密事件。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情况

注重化解行政争议,完善行政复议、涉税纠纷、纳税人投诉、信访等监管机制,设置举报信箱,公开举报电话。按月收集存在涉税争议排查和争议发生的情况,及时掌握税收执法一线存在的税务行政争议,分析研判潜在的矛盾纠纷点,思考探索化解争议的有效方法,在力争从源头上杜绝行政争议事项发生的同时,把“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贯彻到税务行政纠纷诉调对接工作中。2021年扶绥县税务局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情况

1.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税务门户网站等开展行政执法公示,及时主动公开税务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等基本信息,进一步细化办税指南等办税信息,并及时进行动态调整。对行政决定进行审核,2021年以来,扶绥县税务局作出行政许可578户次,一般行政处罚8户次,均按要求进行审核公示。

2.定期召开兼职监察员座谈会。听取外界对税务部门的作风评价建议。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审批,严格考核,不定期向纳税人发放测评表,着重解决纳税人反映的热点疑点问题。

3.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凡是税务涉税规范性文件,按国家税务总局《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以及《规范性文件备查备案办法》要求执行。定期清理规范性文件,对本级的涉税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将清理结果在政府网站公布。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情况

1.简化办税程序。不动产登记实现 “一窗受理,一份资料,一次录入,业务联办”,涉税业务环节4.5小时内办结,仅需1份资料。推广网上办“三方协议划款”和现场办银联POS机、支付宝微信支付等便捷方式,提升了办税缴费支付便利简化退税流程。提速退税办理。确保了正常出口退税的审核办理平均时间在3个工作日以内,实现申报、证明办理、核准、退库等业务网上办理。

2.做好财行税简并申报准备工作。参加区局“十税合一”简并申报视频培训,对外举办简并申报业务培训班4期,培训纳税人259户次。不断深入了解合并申报工作背景要求和熟悉操作流程;在培训和自学习多问中,尽快掌握了解申报流程和注意事项,以便更好辅导纳税人于电子税务局进行申报。

3.开展纳税信用评价。开展2021年度纳税信用评价工作。精心组织、细致安排,对全县范围内符合本次评定条件的纳税人进行了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具体评价结果:2021年度纳税信用情况:纳入信用管理户数3489户,成功评价3214户,其中:A级企业199户,B级企业1034户,M级企业1506户,C级企业57户,D级企业418户。

4.推广应用“智慧风险管理”模式。扶绥县税务局依托大数据平台集成涉税风险提醒,将风险事项精准直推电子税务局纳税人端,纳税人足不出户,在线上就能进行自查自纠,自行化解风险,至8月推行至今,共推送“4S直推风险”124户,线上完成自查自纠,自行反馈106户,占总户数的85%。通过“双”直推工作流程和工作机制,推进风险管理柔性执法,以“风险提醒”方式把风险管理和纳税辅导有效结合,体现了执法的温度,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和获得感,减轻了一些执法风险。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情况

1.主体责任落实到位。进一步明确了县局党委班子领导税收法治建设的主体责任,及时调整充实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目标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建立领导小组例会制度,按季召开专题会议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问题,配备法律专业的干部负责税收法制工作。

2.考核与督察工作到位。将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任务纳入绩效管理,完善依法行政工作标准。将创建标准深化为依法行政工作标准,由法制部门牵头细化推行依法行政的共性指标,其他各单位在职责范围内细化具体标准。运用好各类监控系统,实施过程控制和动态监控。健全绩效结果运用,强化督察落实,充分实施好绩效结果督察。通过督察,纠正执法过程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引导和规范局内各单位执法工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连续多年开展税收法治建设工作,扶绥县税务局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税水平明显提升,但税收法治建设依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需要改进:一是部分干部的执法用法水平有待再提升,与法治社会建设要求及纳税人的需求还有一定差距;二是执法风险防范意识不强、能力不强的问题不同程度存在;三是税法法治宣传的手段有待改进,利用新兴媒体开展宣传做得不够,宣传渗透力不强,时效性、针对性有待改进。

针对存在的问题,扶绥县税务局将进一步严格执法责任、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优化执法服务、强化执法监督、改进宣传手段,深入推进税收法治建设,为实现税收现代化打下坚实的法治基础。

三、2022年全面依法治税工作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充分发挥党委领导下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总体部署、统筹协调、组织推动和督促落实作用。完善并落实好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例会及会前学法制度,强化税收法定原则落实。

(二)进一步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强化执法透明。推进和完善税收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落实税收权力和责任清单,并通过有效途径向社会公布。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和首违不罚的实施。坚持依法决策,优化法治考核制度,明确各个股室的依法治税工作和考核内容,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推动依法治税工作开展。

(三)进一步增强税务干部法律意识

落实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加大税务执法人员行政执法相关法律知识培训力度,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提高综合执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