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扶绥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扶绥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和崇左市税务局、扶绥县政府的工作要求,严格贯彻落实《条例》,结合税收主责主业,强化工作意识,积极转变作风,改进方式方法,着力深化税收执法公开、监管公开、服务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高质量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税务实践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4年,扶绥县税务局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规程及有关文件要求开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通过网站、公告栏等渠道主动公开信息28条,其中行政处罚类信息3,工作动态类16条,基层公告9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扶绥县税务局全面规范了本级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梳理编制依申请公开等涉税服务事项目录、办理指南、查询方式、监督方式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步骤、流程图等,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公开。2024年,扶绥县税务局机关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按照《条例》要求,扶绥县税务局制定公开审查工作制度,规范审查流程,完善审批程序,强化过程管理,将审查责任落实到位。遵循“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工作原则,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标准、程序和责任。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台账,明确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和具体要求,对外网发布公开的,严格执行“先审查,后公开”要求,做到事后可追溯追责。

(四)平台建设方面

扶绥县税务局加强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信息和网络安全管理,强化常态化监督管理,切实提高信息发布质量。稳步推进公开信息管理,优化文件归档和档案管理,发挥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重要作用。

(五)监督保障方面

夯实信息公开监督保障,认真履行职能职责,全面落实监督,压实工作责任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绩效考评范围,将责任落实落细。常态化开展政务公开信息表述不规范、适用时限已过等自查工作,定期清理公开信息,确保公开信息准确、有效。畅通监督渠道,对外公开本单位涉税咨询、投诉、举报热线电话,高效响应纳税人缴费人各项服务诉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1.政策解读的精准性和实效性需要进一步加强,解读形式不够丰富

2.公开渠道不够广泛,纳税人、缴费人未能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二)改进情况

1.以纳税人、缴费人需求为导向,文字、图解、一问一答、小课堂等喜闻乐见的形式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努力提升政策解读的规范化、多样化、实效化

2.进一步拓宽政务公开渠道不断加强与报刊、新媒体的沟通联系,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使纳税人、缴费人“应知尽知、应享尽享”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范围仅含国家税务总局扶绥县税务局机关2024年度的情况,统计时限为20241月1日至202412月31日。本报告在“扶绥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网址:http://www.fusui.gov.cn/,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其他了解事项,请联系扶绥县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扶绥县空港大道汇龙空港大厦10层,邮编:532199,电话:0771-7532588,传真:0771-75334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