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扶绥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扶绥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崇左市税务局、扶绥县政府的工作要求,严格贯彻落实《条例》,紧扣税收主责主业,我局持续强化公开意识、转变工作作风、创新方法手段,着力深化税收执法、监管、服务全领域信息公开,以公开促政策落实、促执法规范、促服务优化,切实将政务信息公开转化为提升税收治理能力、高质量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税务实践的强大动力。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5年,扶绥县税务局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规程及有关文件要求开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通过网站、公告栏等渠道主动公开信息119条,其中行政处罚类信息1工作动态类79条,基层公告39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扶绥县税务局着力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系统规范本级机关信息公开全流程管理。梳理编制依申请公开等涉税服务事项目录、办理指南、查询渠道及监督方式,完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步骤、绘制清晰办理流程图,保信息及时、准确公开提升政府透明度和公信力2025年,扶绥县税务局机关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按照《条例》要求,扶绥县税务局制定公开审查工作制度,规范审查流程,完善审批程序,强化过程管理,将审查责任落实到位。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遵循“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的原则,通过明确审查标准、规范审查程序、压实审查责任,严把信息发布安全关。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台账,细化工作要求责任单位完成时限,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先审查、后公开”,实现发布流程可追溯、责任可追究,确保信息公开安全有序。

)监督保障方面

认真履行职能职责,全面强化监督与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局绩效考评体系,层层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要求落实落细。常态化开展公开信息内容自查,定期排查并清理表述不规范、适用时限已过的信息,保障公开内容的准确性与有效性。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对外公布涉税咨询、投诉及举报热线电话,确保对纳税人缴费人的服务诉求做到高效响应与处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0

0

0

0

0

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9

0

0

0

0

0

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9

0

0

0

0

0

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1.政策解读工作的精准性与时效性有待提升,解读形式较为单一,未能充分结合纳税人、缴费人的实际需求进行多样化、接地气的解释。

2.政府信息公开的传播渠道较少,现有方式未能完全确保各类群体及时、便捷地获取所需涉税信息,信息送达的覆盖面和有效性需进一步增强。

(二)改进情况

1.提升政策解读实效性。坚持以纳税人、缴费人需求为导向,将专业政策转化为文字、图解、问答、短视频、微课堂等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形式,推动解读工作更加规范化、多样化,切实增强理解度和应用性。

2.拓宽政务公开覆盖面。积极拓宽与报刊、网站、新媒体等平台的协同发布渠道,构建多层次传播网络,着力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确保各项政策精准送达,实现纳税人、缴费人应知尽知、应享尽享。

3.建立常态化反馈评估机制。设立简便有效的政策解读与信息公开反馈渠道,定期通过问卷调查、座谈访谈、数据分析等方式,收集纳税人、缴费人的意见和关切,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服务的精准度和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范围仅含国家税务总局扶绥县税务局机关2025年度的情况,统计时限为20251月1日至202512月31日。本报告在“扶绥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网址:http://www.fusui.gov.cn/,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国家税务总局扶绥县税务局机关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其他了解事项,请联系扶绥县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扶绥县空港大道汇龙空港大厦10层,邮编:532199,电话:0771-7532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