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在上级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宁明县税务局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在抓好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两项核心工作的同时,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构,成立了以办公室分管局领导为组长,办公室及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力加强政务公开的指导和督促。安排2名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通盘考虑和安排,将应公开事项以恰当形式予以及时、完整、准确地公开。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的要求,宁明县税务局严格执行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及备案审查制度。自国地税合并以来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4份,按时向上一级税务机关备案。认真开展辖区内与现行开放政策不符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确保涉税文件中与现行开放政策不符的内容应改尽改、应废尽废,不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自国地税合并以来共废止、修改税收规范性文件各1份,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4份,按时向上一级税务机关备案。
(三)加强税务行政权力公开力度。2019年,宁明县税务局已对《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纳税人办税指南》、《网上办税服务》、《纳税服务审批》、《执法主体及主要职责》、《行政相对人申请法律救济渠道公示》、《受理投诉举报及公示意见建议途径》、《纳税人权利与义务》、《宁明县税务局执法人员清单公示》、《取消进户执法项目清单》、《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等内容进行公开。
(四)做好税收政策法规公开。对上级下发的法律法规及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结合自身实际,明确了包括政务信息、处罚办法、欠税公告、定额核定、一般纳税人认定、违法案件等对外公开事项。拓展了信息公开形式,形成了以办税服务大厅为窗口、以多种宣传媒体为阵地、以先进信息载体为支撑、以便捷公开设施为补充的多种公开途径。积极推进网上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将有关信息录入崇左市税务局门户网站、宁明县政府门户网站、国家企业信用平台,利用QQ聊天软件、群发短信等先进通信手段促进相关信息更加便捷快速地送达社会公众。制作了一批税收政策和便民办税服务宣传单页,写明各项税收业务事项的法律依据、办事职责和程序、办理标准、时限及结果,在税收宣传月活动、税收管理员进企业宣传调研、纳税人前来办理涉税事务等合适时机分发给群众。
(五)加强考核管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各部门绩效考核的一项内容,年底统一考核打分,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刚性。每季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分析评议,改进不足,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公开工作。指定一名同志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员,负责将应公开信息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在网上发布,协调局内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平时定期跟踪督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六)强化宣传教育。认真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及其实施细则、《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进一步强化税务干部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树立“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观念,促进税收工作高效、规范开展。
(七)规范纳税服务公开范围。做好纳税人权利义务公开。积极宣传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重点宣传纳税人享有的申请减免税、延期申报纳税、容缺办理、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检举和取得赔偿等权利,使纳税人全面、准确了解其法定权利和义务。推进重大服务举措公开,及时公开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预约办税制、延时服务制和自助办税等便民办税服务措施。对“纳税服务制度和服务纪律、“套餐式”服务、容缺受理服务制度、简事易办、出口退税工作规范等重大服务举措进行广泛宣传和深入解读。推动信用体系建设,做好纳税信用评价及结果公示工作。2019年对2018年度纳税评价,我县参评纳税人有1378户,评A级纳税人28户,B级纳税人396户,C级纳税人97户,并主动向社会公告2018年度A级纳税人名单,同时根据评价结果实行差异化的纳税服务,按照规定对于A级纳税人给予激励措施,对B级的纳税人适时进行税收政策和管理规定的辅导,对C级的纳税人依法从严管理,给予减少发票领用量等惩戒措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6 |
133206.28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1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1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1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部分主要负责部门没有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对于依法行政进而构建和谐社会的促进作用和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及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把自身置于事外,动作缓慢。
改进情况:为使其充分认识到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消除认识上的误区和片面性,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条例》,并建立严格的责任制,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二)缺乏统一与协调。政府信息公开由各个部门负责并提供其主动公开材料信息,办公室负责录入网站对外公开,由于部分部门忙于业务从而忽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或提供材料不及时等情况,缺乏统一性和协调性。
改进情况:宁明县税务局通过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着重灌输服务型政府的思想观念,让大家主动认识到信息公开是促进民主、法治的有力途径,进一步提升了干部职工的政治素养和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