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宁明县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紧紧围绕征管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狠抓税收法治工作落实,为宁明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现将2021年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将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作为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积极筹备开展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会,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各党委委员结合税收中心工作进行专题发言;举办专题理论宣讲会1次,宣传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开展领导上党课、干部大会、“三会一课”学习活动,全局党员干部职工用全会精神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在落实好全会精神中践行初心使命,不断增强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贯彻落实自治区全面依法治区、崇左市全面依法治市及2021年宁明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针对工作要点逐项进行落实,为落实落细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等税费优惠政策,服务“六稳”“六保”大局,建立健全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机制,积极解决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中的各项问题,依法依规统筹推进各项税费优惠政策。根据中央关于加强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要求和相关制度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宁明县税务局成立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能,按要求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研究部署依法治税工作规划,同时推进法治税务建设重点工作。
二、推动压紧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落实依法治税工作规划,围绕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法治政府建设、依法治税工作的部署,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制定2021年依法行政年度工作计划,确保各项工作有计划进行。
(二)贯彻落实《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崇左市税务局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崇左税务机关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崇市税党委办发〔2021〕3号)的相关规定,宁明县税务局积极推动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相关情况列入领导干部个人年度述职报告,全面按照崇左市税务局相关要求开展述法工作。同时全面依法行政工作小组切实担负推进法治税务建设的重大责任,积极落实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义务,充分发挥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在推进法治税务建设中的总体部署、统筹协调、组织推动和督促落实作用。
(三)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提拔干部时经过层层筛选、民主测评,坚持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积极鼓励支持干部参与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国家法律职业资格等“三师”资格考试,认真备考全区税务系统“千人人才”选拔考试,培养不同类别税务实干型人才,进一步加强税收法治人才培养,发挥人才队伍作用,夯基垒台,为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作出贡献。同时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开展重要节假日节前廉政提醒谈话,发送廉政提醒短信;开展主要负责人节假日遵规守纪情况报告制度;开展婚丧喜庆报告制度。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加强税收职能,提高依法治税效能
1.坚持依法组织收入。2021年宁明县税务局严格落实组织收入原则,积极向地方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汇报,依据实有税源情况合理调整税费收入预算,争取对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的支持。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遏制提前征收、延缓征收,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加强收入分析预测,动态掌握税源变化情况。
2.依法发挥税收职能。全面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助力经济转型升级。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应收尽收、应减尽减、应免尽免、应缓尽缓”原则,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优化服务、防控风险、强化监督,形成减税降费合力,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严格执行国家出台的各项税收政策,实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低实体经济企业经营成本。为推动实体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的发展,全力服务“六稳”“六保”做出积极贡献。
3.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工作要求,优化行政事项办理流程,严格规范审批管理,做到行政许可、代办转报无超期。实现多税种合并申报,做到“一张报表、一次申报、一次缴款、一张凭证”,有效减轻办税负担。巩固和拓展网上办税服务,积极引导纳税人使用广西电子税务局、广西税务12366等线上办理涉税事项。
4.加强内控机制建设。通过“精准监管分事项预警系统”加强对税务注销、企业开办、票种核定等有关优化营商环境的事项的监控。
5.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严格按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税收管反省文件,对执法的税收规范性文件按要求开展合法性审查和合规性评估,未经法制部门审查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原则上不予发布,税收规范性文件以公告形式公布。
二是加大合理性审查力度,增加税收规范性文件的针对性、可操作性,从源头上根除制度性侵权,防范制度性风险。
三是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各项清理工作的要求,对出台的各项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清理,清理后及时向社会公布继续有效、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履行职责。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上级部门下发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开展税收工作,不存在越权制定任何税收规范性文件的情况。
四是积极配合推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宁明县税务局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对宁明县税务局下发的各项工作的通知进行严格审查,积极配合宁明县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开展审查工作。
(二)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坚持集体讨论决定。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重大决策,对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在制定重大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凡重大事项,均由党委会、局务会等会议集体讨论研究决定,议事过程有专人进行专项记录,会后以会议纪要方式完整存档。
(三)严格落实“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宁明县税务局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以来,将“三项制度”的落实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抓手,促进税收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不断提升税收执法质量,不断规范执法过程记录制度,保障征纳双方权益。
1.实施执法双公示制度。落实执法信息公示制度,健全公示平台建设,优化公示载体形式,主动通过区局门户网站公示执法主体、执法人员、办税流程等信息,完成税收执法公示平台。通过强化事前公示、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示、拓展公示途径等方式,按时在执法公示平台上公示。同时严格按照公示的内容和时限,按照上级要求在区局门户网站上公示,截止2021年10月31日,宁明县税务局共办理行政处罚92件,行政许可910件,暂未发生强制措施等其他案件,均按规定在区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确保税务执法透明化。
2.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为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执法文书,完善执法档案,确保征管执法链条信息完整,有迹可循,根据宁明县税务局的实际情况,给管理分局的执法人员配备14台执法记录仪,满足配备标准,并要求各管理分局在执法过程中做好全程记录的工作;建立税务约谈室1个,配备音像记录设备,完善相关标识。要求执法人员注意加强执法音像记录工作的学习,确保税务执法规范,加强监督管理。同时严格执行《税收征管操作规范(2.0版)》和《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2.3版)》,规范执法程序,统一使用全国税收执法文书格式,明确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和要求。
3.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法制审核方面明确本单位法制审核机构为法制股,现有法制审核人员4人。成立宁明县税务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重大执法决定审核事项及工作流程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宁明县税务局关于明确实施“三项制度”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宁税发〔2019〕54号)明确本级法制审核事项的具体标准,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保障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严格规范公正执法。自税收征管体制改革以来,宁明县税务局暂未需要法制审核的重大执法决定。
(四)规范行政处罚
在严格遵守《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事规则》规定的基础上,大力推行权力清单制度,依法依规行使税务行政处罚权力,以《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为准则,规范税收执法的尺度,减少行政处罚随意性,遵守“一事不二罚”原则。
(五)建立行政复议体制机制
根据《税务行政复议规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1号)规定,成立宁明县税务局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自税收征管体制改革以来,宁明县税务局暂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强化督查制度落实
1.加强风险日常管理。采取内部排查,外部风险推送等方式,认真识别各类风险信息,并确定风险点的风险等级,及时制定有效的风险防控措施,及时将疑点数据下发核查,指导相关部门做好风险应对,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同时加强对风险点的梳理,细化防控措施,加强风险防控。
2.定期评估内控工作。定期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落实情况进行自我评估,实时关注内控控制监督平台的运行情况,针对各项内部控制工作管理情况进行及时总结。
3.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考评工作。法制股负责牵头组织对相关部门内控工作开展执法监督检查。
4.建立健全制度,巩固长效机制。继续从制度、源头上查找问题,严格执行工作人员考勤办法、临聘人员管理制度、经费支出管理工作办法、工作接待管理办法等制度,有效规范各项行政行为,不断完善依法行政的长效机制建立。
四、存在主要问题
宁明县税务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中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与《纲要》、《方案》等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在履行行政职能上,还有待进一步提升行政办事效率。
(二)专业知识有待加强。局内执法人员对新修订、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学习仍需加强,存在对个别法规政策掌握不准,对外口径不一致的情况,对如何依法依规依程序开展行政执法的程序理解不够精准。
(三)税收执法风险防范意识需进一步加强,执法风险应对能力有待一步提升。
(四)法治宣传力度有待提高,对法律宣传力度不够,需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法治氛围。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在今后的工作中,宁明县税务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好《关于进一步优化税务执法方式的意见》部署,坚持党对依法行政的全面领导,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能力。
一是持续加强党对税收法治工作的统领。充分发挥党委领导下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的总体部署、统筹协调、组织推动和督促落实作用,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等制度,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往细处做、实处落、深处走,不断提升税收法治工作水平。
二是进一步巩固拓展减税降费成效。继续抓实抓细延续实施和新出台的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坚持依法征税,持续优化推动政策红利直达市场主体,加强减税降费效应分析,确保优惠政策落地生根,让纳税人实实在在享受政策红利,切实降低纳税人税费负担。
三是继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常态化,分层次、分批次组织开展各类法制培训,依托每年度的普法考试,不断拓宽普法途径,开展形式多样、有特色的法律宣传活动。
四是着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升税务人员执法专业化水平,继续鼓励支持税务干部参与“三师”资格和税务领军人才考试,打造专业素质过硬的税收执法团队。提高干部教育培训和人才培养水平,完善升级绩效管理和数字人事,厚植向善向上的税务文化,提振干事创业的精气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