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宁明县税务局(以下简称宁明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25年,宁明县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重要部署和《条例》要求,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和公众关切,不断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流程,拓展公开渠道,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实效,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

(一)加强主动公开。2025年,宁明县税务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持续深化主动公开工作。聚焦税费政策、征管服务等重点领域,拓展和细化公开内容,确保核心信息及时准确发布。不断强化政策解读,拓展信息获取渠道,进一步保障公众知情权与监督权。按规定在网站、公告栏等主动公开信息22条,其中欠税公告5期;成交结果公告1个;工作动态16条,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名单及其信用状况公告12期。

(二)做好依申请公开严格落实相关制度和公开程序,优化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坚持依法依规、及时高效原则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依申请公开办件工作台账,严格办件流转程序,提高依申请公开办件办理的质量和效率2025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三)深化信息治理能力。着力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机制,进一步筑牢工作根基。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审查,依照《条例》相关规定,健全信息公开审查机制,细化审查流程,明确各环节责任主体。严守“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的基本工作原则,严格落实保密审查要求;对外网公开发布信息,严格执行“先审查,后公开”要求,并同步做好审查和发布的归档管理,确保全流程可追溯、可核查。

(四)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针对国家税务总局政务公开评估通报指出的问题,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和崇左市税务局的部署指导下,迅速开展自查自纠,逐项对标整改,系统推进信息公开平台优化。落实“名称规范、格式统一”管理标准,通过集中化发布机制及时更新法定主动公开信息,涵盖个人所得税汇算、企业社保费缴纳、办税流程、操作指南等内容以及最新政策解读,强化信息传播的精准性与实效性,正向引导舆论。

(五)强化监督保障。一是聚焦民意响应。围绕重大政策落实等关键节点,前置开展舆论疏导;精简服务流程、打通多元沟通路径、构建闭环式投诉处理机制,提升互动质效;健全舆情专员与台账制度,严格执行“及时发现、及时上报、迅速调度、高效处置”的响应机制。二是强化绩效驱动。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范围,以考促干、以评促改。三是畅通监督渠道。全面公开涉税咨询、投诉及举报热线,着力提升热线接通效率与答复精准度,及时、专业地回应纳税人缴费人各类诉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对照国家税务总局政务公开评估、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崇左市税务局日常检查中指出的问题,宁明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不足:一是日常公开内容以完成规定动作为主,结合本县实际与纳税人缴费人具体需求进行深化、细化和特色化呈现的力度有待加强;二是面对新的传播环境和公众习惯,利用新技术、新媒介提升公开效能、扩大影响力探索和实践较为受限;三是内部各部门在信息资源共享与协同公开方面,仍有潜力以待挖掘,整体合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对照日常检查中指出的问题以及本身存在的薄弱点,宁明县税务局将采取有力措施改进:一是加强需求导向,主动调研征集社会各界关切,围绕本地焦点和纳税人痛点,推出更具针对性专题公开与解读服务。二是鼓励创新实践,在确保规范的前提下,探索运用数据可视化、互动化呈现等更加生动化直观的公开形式,提升信息可读性和影响力。三是强化内部协同机制建设,推动信息资源的整合与高效利用,形成工作合力,提升整体公开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管理办法》规定,2025年末收取信息处理费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