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凭祥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凭祥市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及税务总局印发的《“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按照全面依法治市的部署要求,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坚持依法治税,积极推进法治税务建设。现将2020年度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开展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积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讲话精神,使之成为凭祥市税务局法治税务建设的根本遵循。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及崇左市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工作任务,充分发挥党委领导下的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在推进依法治税工作中的总体部署、统筹协调、组织推动和督促落实作用。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依法组织税费收入。认真落实组织税费收入原则,坚持依法规范征税收费,稳妥做好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收工作,不断提高税收收入质量。2020年,凭祥市税务局组织总局口径税收收入50115万元,同比增长16.8%,市政府口径税收收入50637万元,同比增长20.5%,累计征收各项社保费22593.92万元、非税收入9977.57万元。
2.依法发挥税收职能。积极主动适应改革发展需要,在法治轨道上持续推进税收改革,不折不扣落实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把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措施落地生根摆在突出位置,服务“六稳”“六保”大局。落实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反馈报告制度,着力构建政策全链条管理机制。
3.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坚持放管结合,推进大数据应用,积极落实“最多跑一次”、“全程网上办”和“一次性告知”清单,推行新办纳税人套餐,设简事易办专窗,给纳税人“快进快出、简进简出”体验;报送资料再精简30%以上,90%以上事项最多跑一次,多方位提升办税厅服务体验,不断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和获得感。
4.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国办《关于印发国务院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编制试点方案的通知》,做好凭祥市税务局权责清单编制和实施工作。
5.优化营商环境。一是不断优化办税缴费服务,增加政务中心自助终端配置、电子税务局网络办税、推广社保微信缴费新方式等,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方便纳税人、缴费人办理业务,引导和培养“网上办、自助办、手机办”等“非接触式”办税缴费习惯,推动“非接触式”办税缴费常态化。二是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以“互联网+办税服务”为助力,全面构建以网上办税为主,自助办税为辅、实体办税服务厅兜底的新型办税模式,让纳税人“多走网路,少跑马路”。
(三)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1.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税务规范性文件以及与其他部门联合制定的涉税规范性文件,未经合法性审查通过的,一律不得核稿送签;加强规范性文件合理性审查,注重涉税文件的现实可行性。强化税务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加强地方党委、政府及其部门来文的涉税政策的合法性审核,对不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2.持续推进立改废释工作。一是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认真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严格遵守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不得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二是健全税务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根据上级工作部署,及时清理有关规范性文件。按照“谁起草,谁清理”的原则,持续开展辖区内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与现行开放政策不符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确保涉税文件中与现行开放政策不符的内容应改尽改、应废尽废,不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严格决策程序规定。把凭祥市税务局发展规划、税收改革及信息化建设、重大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等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纳税人切身权益和对税收管理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纳入重大决策范围。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行法制审核清单制。
2.健全重大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努力实现决策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内部重大决策要经过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在行政执法公示方面,根据“谁执法、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主动向社会公开税务执法信息;在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以文字记录为主,音像记录为辅,根据执法人员人数比例配备10台执法记录仪,建成凭祥市税务局税务约谈(询问)室;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方面,确定凭祥市税务局法制审核事项的具体标准,法制审核人员不低于5%。推进行政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推动形成职责明确、权责统一、依法行政的行政执法体系。
2.加强重点领域执法。2020年,凭祥市税务局着重加强对疫情防控,重点群体等与群众关系密切领域的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力度,积极与外部门沟通协调获取相关数据,确保政策落实。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疫情期间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不加收税款滞纳金、不给予行政处罚、不调整纳税信用评价、不认定为非正常户的有关规定,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3.落实工作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全国税收征管规范》、《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等工作规范,严格执行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严格执法资格管理,实行税务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加强进户执法管理,统筹协调各部门开展进户执法工作,切实解决对纳税人重复进户执法问题,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促进“两个减负”。
(六)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1.深化内控机制建设。不断深化内控制度机制建设,对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2020年重点围绕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落实等方面开展税收执法督察。
2.切实加强内部监督。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认真开展税收违法案件“一案双查”,积极探索税检协作机制,有效预防税务干部职务犯罪;加大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工作力度,增强对税收执法、行政管理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制约;严肃财经纪律,坚决抵制违规行为;积极配合上级开展执法督察、内部审计及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各项工作,重点关注易发生执法问题、反复出现执法违法现象的薄弱环节,规范税收执法行为。
3.自觉接受各界监督。凭祥市税务局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自觉接受党内、人大、民主、司法监督,主动公开联系方式,畅通社会公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的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依法及时查处违法行政行为。
4.完善纠错问责机制。着力深化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科学确定税务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完善执法责任制考核系统,健全常态化责任追究机制;坚持加强监督与责任追究相结合,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行为;扎实推进内控机制建设,有效防控治税与带队风险。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以减少涉税争议为目标,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在相关行政执法文书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落实和完善行政复议申请权告知义务,并认真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抓住税收征收、管理、检查等重点环节,从源头预防矛盾纠纷的产生,切实解决纳税人和缴费人关心的热点问题,积极预防和化解,做到矛盾不激化,问题不积累。既要维护税法严肃性,又要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2020年度,凭祥市税务局零复议,零应诉。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改进工作作风,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及时发布行政执法信息、政策解读、日常工作动态等信息。2020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08条,其中,行政执法信息478条,工作动态类信息30条。
2.完善公开工作制度机制。健全完善税务部门政务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规范依申请公开对外答复和内部办理机制,强化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考评监督。落实对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等制度,做好对涉税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的相关问题。
(九)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1.注重法治素质的提升,自上而下营造学法氛围。组织全局税务干部参加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参考率达100%;将党员固定党日活动与“小康路上 税收共治”税收知识普及系列活动相结合,通过组织部分党员到辖区企业进行税法宣传,针对疫情防控期间税收优惠政策进行解读,促使党员干部进一步加强对疫情防控期间税收优惠政策的学习。
2.加强税法宣传教育。结合每年税收宣传月主题,更新和丰富法治宣传的内容,走进凭祥市夏石镇中心小学开展“送税法进校园”系列税收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培养“小小税收宣传员”,推动青少年学法“活起来”;结合减税降费、城乡居民两费征缴及个人所得税新政等社会涉税需求,在休闲广场深入开展宣讲宣传活动,为纳税人普及税法知识,吸引了广大市民积极互动。
3.引导形成诚信纳税氛围。突出法治文化引领,在全社会大力培植诚信纳税、模范守法典型,加强税收法治宣传舆论引导,发挥先进典型带动作用。主动公开A级和“黑名单”纳税人,对纳税信用好的纳税人依法提供更多便利,对纳入“黑名单”的纳税人依法实施联合惩戒;落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对守信纳税人的宣传和对税收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形成正向激励和反向警示的双向合力;推广“银税互动”“税保合作”项目,对虚开骗税等涉税违法犯罪行为实施精准打击,为诚信纳税营造良好氛围,倡导“诚信路路通,失信寸步难行”的价值导向,提高全社会对税收法律的认知度。
(十)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1.加强教育培训。认真开展“一把手”讲法治活动,注重营造法治税务文化气氛和工作环境;以多种形式开展干部相关业务培训,提高干部执法水平,引导税务干部将法治理念内化于心。
2.加强执法资格管理。严格落实税务执法主体公告制度,严格执行税务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2020年我局共有4人参加税务执法资格考试,考试通过率100%。
(十一)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1.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论新思想新战略,始终把推进法治建设作为党政主要负责人的头等大事来抓。落实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和例会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研究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不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
2.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用人导向。充分发挥用人导向作用,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质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律素质好、依法行政能力强的干部。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依法行政能力测试,将测试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任职的重要参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税收法制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缺乏法律专业人才,重大法制审核人员业务能力、法律专业知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仍需针对法制审核内容进行深入的专业培训,提高法制审核的能力。
(二)普法的覆盖面不够全面。基于税法的专业性和针对性较强,普法对象偏重于有一定财会知识的财务人员,对于农村居民和外来务工人员的普法教育难免疏忽。部分纳税人主动学习税法、依法诚信纳税的意识不强,税法遵从度不高。一些业主由于自身素质不高和急于发展经济的心理,忽视了税法学习和对员工的诚信纳税教育,税法宣传成效大打折扣。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已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普法效果不佳等问题。2021年,我局将坚持问题导向,逐一攻克,积极抓好人才队伍建设及普法等工作,寻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新突破。
(一)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一方面根据法治政府对法治队伍建设的要求,积极抓好“三师”培训,鼓励青年干部报考“三师”并做好相关培训,提升法治队伍业务能力。另一方面积极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落实,以职务职级并行为契机,将法治理念融入干部教育,选拔和培训全过程,为推进依法治税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二)坚持分类引导,突出重点。根据不同地区、行业及不同对象的实际和特点,利用当前流行的大众易于接受的宣传教育方式,分类精准实施税收法治宣传教育,从税务人、纳税人和社会公众三个方面着力提高税法遵从水平,开拓税收法治的宣传覆面。
(三)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果,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继续抓好减税降费各项政策的落实,让纳税人、缴费人有更多获得感。巩固减税降费工作机制,巩固“党政领导、税务主抓、部门协调”共治格局,巩固党委巡查、督察审计、纪检监督“多合一”的监督检查方法,确保抓减税降费落实力度不减,质量不降。围绕纳税人、缴费人的需求,持续优化“放管服”改革,努力打造办税负担更轻,办税时间更短,办税渠道更广的良好税收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