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天等县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紧紧围绕征管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狠抓税收法治工作落实,为天等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现将2021年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天等县税务局认真贯彻上级要求,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提升政治站位,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会议学法用法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也是税务人员学法必修课,列入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考评内容。通过学习宪法及相关税收法律制度,依法推动“放管服”改革,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权力边界,营造风清气正的法治化税务营商环境,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全面依法治税实践不断丰富。

二、坚持依法治税,全面履行税收职能作用

一是依法依规组织税收入。在坚持“不收过头税”组织收入原则基础上,通过加强税收分析预测、加强税收宣传辅导、强化重点税源跟踪、强化行业规范化管理和税收风险评估等多举措强化税收征管,同时在不干扰企业正常经营和市场平稳秩序的前提下,严谨、严厉打击偷、逃、骗税等税收违法行为,做到堵漏增收。2021年,累计组织市政府口径收入36624万元,同比增长3.1%。

二是不折不扣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减税降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有效缓解纳税户生产经营困难,用实际行动助推了经济高质量发展。继续推进国务院常务会议推出的7项减税措施,支持创业创新和小微企业发展,落实对部分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等实施阶段性税收缓缴政策,进一步支持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发展,缓解企业资金压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是持续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入推进和完善权责清单,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执法决定合法有效。2021年,我局有4项行政许可,34项行政处罚,75项行政征收、5项行政强制、9项行政检查、4项行政确认共计137项权责清单已经在广西税务官网进行公示。同时,按照“应公开、尽公开”要求,天等县税务局对每起行政处罚都公布到办税服务厅公示栏,同时将相关内容录入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

二是持续规范税收执法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行政许可等执法行为,促进税收执法规范化建设。坚持严格公正执法,依法打击税收违法活动,落实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落实审慎包容监管理念,增强执法的统一性。2021年行政处罚仅2次,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宣传辅导到位,纳税人税法遵从度提高、税收营商环境良好取得的效果。通过规范事前、事中、事后执法程序,运用柔性执法、说理性执法,坚决防止不顾实际情况“一刀切”式简单粗暴执法。

三是严格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做好合法性审查、文件备案等各项工作,未经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不作为行政管理依据,净化执法源头。执行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及时清理有关规范性文件,积极配合政府部门清理规范性文件工作,2021年内没有新增或减少规范性文件。

四、强化组织领导,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天等县税务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成立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局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多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协调解决法治建设工作中遇到的难题。按照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要求,把法治政府建设列入议事日程,营造遇事找法,解决问题依法,化解矛盾用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制定议事规则,落实例会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会议,研究依法治税重点工作,推动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落实。局机关主要负责同志认真落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相关规定,自觉担负起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责任,带动形成从主要负责人到其他领导干部直至全体税务机关工作人员人人有责、人人负责的法治政府建设格局,把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向纵深推进,落实重大税务事项集体讨论制度,2021年内无重大税务事项发生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是强化执法监督。加大合法性审核力度,做好税务行政复议、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规范执法标准、执法程序、执法裁量。把握审理重大税务案件的法律关、证据关和处理关。开展违法案件“一案双查”,充分利用全新升级的内控监督平台,采用大数据分析路径,对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进行日常监督,降低执法风险。

二是时响应纳税人缴费人合理诉求,切实做到投诉的“事前预防提醒、事中快速处理、事后分析整改、定期公示通报”全流程闭环管理,纳税服务投诉管理质效进一步提升。

三是严格开展行政复议诉讼和重案审理,依法有效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2021年内无行政诉讼案件行政复议案件,2021年10月20日,组织分管领导、法制股和基层税务分局业务骨干,前往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旁听一起纳税诉讼案件开庭情况,通过旁听提高税务人员执法用法经验,推进税务法治建设。

六、加强税法宣传,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强化税收政策的广泛宣传,用好线上线下两条线开展税法宣传。用活新媒体,精心制作宣传资料,图文并茂发布公开新政策;积极开展税法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乡村,把税法宣传与纳税人走访、主题党日活动等有机结合,营造宣传和谐氛围。一是组织开展好全国第30个税收宣传月和“12·4宪法宣传日”活动;二是组织税务干部开展“法律六进”活动,针对不同年龄段学生特点,结合学生生活实际,因材施教,通过动漫提问、互动提问、开辟黑板报税收小知识等多种形式,激发学生们学习税法的热情,用寓教于乐的方式让孩子们从小树立税收法治观念;三是组织召开了多次纳税人座谈会,举办“纳税人开放日”活动,广泛收集社会各界对税收工作的意见建议。2021年共发送税收宣传资料上万份,开展法治培训10余次,利用微信、QQ、短信及电话等方式发布税收相关知识上5000多条。

七、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健全培训体制机制

一是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机构。把管党治党工作与税收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不断加强党对税收工作全面领导,健全法制机构,合理界定法制机构职责,加强法制机构人员配备。

二是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坚决贯彻“数字人事管干部”总体思路和决策部署,严格落实税务总局数字人事8项制度,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2021年内共7名干部通过税收执法资格考试。

三是强化干部教育培训。全年共举办20多期各类线上线下业务培训班,共培训干部约380多人次,选派业务骨干参加上级局各类业务培训班共12期,培训干部约120多人次。

八、存在不足之处

2021年,天等县税务局的法治税务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少数税务干部还不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在执法的过程中,欠缺运用法治思维分析问题的自觉性;二是一线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参差不齐,对于执法流程的细节和过程的把握无法做到面面俱到,欠缺向纳税人“释法”的能力,执法水平有待提升;三是精通税收与法律的复合型人才比较短缺,为满足新时期法治税务建设工作需要,法治队伍仍需进一步加强,法制部门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九、2022年工作计划

2022年,天等县税务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崇左市税务局天等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常态化和各项税收工作,更好地服务“六稳”“六保”大局。

一是继续抓好减税降费工作,持续助企纾困保发展。持续推进落实减税降费工作常态化,进一步巩固减税降费有效机制;加大力度开展减税降费宣传辅导,强化减税降费精准实施,确保减税降费红利充分释放,帮助市场主体渡过难关,催生新动能,培育新税源。

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坚持以纳税人、缴费人的需求为导向,紧盯优化营商环境纳税指标,深化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提高非人工办理率;进一步简化优化税费申办手续,推动办税服务持续提速增效;进一步畅通征纳沟通渠道,完善服务事项回访机制,健全纳税人问题和诉求处理反馈机制,进一步提升纳税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是继续加强税收执法规范化,严格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开展税务行政执法工作。在针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和行政检查五类税收执法行为中作出重大税收执法决定前,必须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四是在内控管理工作中,认真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工作。重点开展对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督促落实通过督察审计发现的问题的整改和“一案双查”工作。

五是加强教育培训,不断提升执法水平。扎实开展干部培训,根据工作需要开展具有较强针对性和实效性的各类业务培训,培养拔尖型、适应型税务干部,特别是加大对年轻干部的培训力度,加强轮岗换岗实践锻炼,让他们尽快成长为业务骨干和中坚力量,同时,鼓励老同志活到老、学到老,从而推动人员素质、工作效率双提升,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税务行政执法队伍。

国家税务总局天等县税务局

2022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