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天等县税务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权利,提高税收工作透明度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天等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全年国家税务总局天等县税务局及时通过网站、公开宣传栏及其他新闻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6全文电子化率100%,其中行政许可类143条,基层信息类38条,政策解读类65条。我单位全年制发文件严格按照要求明确公开属性,并将主动公开文件审定后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开无未明确公开属性、应主动公开但标注不予公开或依申请公开、应公开未公开的情况。2023年,我单位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投诉举报案件,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诉讼案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完善依申请公开程序,明确依申请公开提出、答复形式规范等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按照法定程序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通过网站等方式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受理机构、受理程序和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表格等内容,方便申请人依法获取政府信息。2023年,没有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情况

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成员,落实专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按照“谁制发、谁提出,谁审查、谁办理,谁公开、谁负责”原则,对所公开事项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公开内容合法性、准确性、严肃性,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不断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情况

天等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载体主要有广西崇左天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iandeng.gov.cn/)、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网站(https://guangxi.chinatax.gov.cn/)天等县办税服务厅、政务公开宣传或墙报、宣传资料和其他新闻媒体,并按时向天等县相关部门报送主动公开文件、统计报表及年度公开工作汇报等材料。按照“公正、公平、便民”原则,采用常年公开、定期公开、不定期公开、事前公开与事后公开相结合等方式及时公布更新我单位日常工作重点、税收政策法规等信息,确保信息公开高效及时透明。

(五)监督保障情况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将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公开质量,增强公开实效,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对公开的所有信息严格执行“先审后发”制度,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二是畅通监督渠道,对外公开涉税咨询、投诉、举报热线及邮箱落实专人负责,切实提高答复专业化、规范化水平,保证高效响应纳税人缴费人诉求。三是细化要求,调整完善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机制,做到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及时准确、重点突出。四是责任追究结果方面,2023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被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3年,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不足之处。一是主动公开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仍然存在信息发布量较少的问题;二是队伍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公开人员能力素质有待提高;三是信息公开实效性不够强,公开重点不够突出。

(二)改进情况

一是加强工作指导。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依申请公开工作实务、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典型案例、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等方面深入开展政务公开培训,提高机关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和依法履职水平。二是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自治区、崇左市相关考评指标要求,不断丰富行政执法、基层动态、政策解读等领域公开内容,督促各部门按时按要求充实相关内容,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覆盖面,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本机关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情况、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本机关收到的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或其他事项了解,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天等县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天等县天等镇天丽路9号,邮编:532800,联系电话:0771-3521050,电子邮箱:tdxgjswj@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