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天等县税务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积极推进税收领域信息的全面、及时、准确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天等县税务局主动通过公开宣传栏、新闻媒体、天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网站崇左频道等渠道,累计公开工作动态、通知公告、税收执法等相关信息共898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领导简介5条、工作动态类22条、行政许可类12条、行政处罚类859条。本单位全年制发文件严格按照要求明确公开属性,并将主动公开文件审定后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开,无未明确公开属性、应主动公开但标注不予公开或依申请公开、应公开未公开的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完善依申请公开程序,明确依申请公开提出、答复形式规范等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按照法定程序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通过网站等方式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受理机构、受理程序和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表格等内容,方便申请人依法获取政府信息。2024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情况

根据《条例》有关规定,本局不断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配套制度。同时,落实专人负责相关文件在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审核工作,对信息发布的主体、程序、文书等各方面予以规范,严格保密和内容审查,确保有序性、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天等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载体主要有天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iandeng.gov.cn/)、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网站(https://guangxi.chinatax.gov.cn/)、办税服务厅、政务公开宣传栏或墙报、宣传资料和其他新闻媒体等。按时向天等县相关部门报送主动公开文件、统计报表及年度公开工作汇报等材料,按照“公正、公平、便民”原则,采用常年公开、定期公开、不定期公开、事前公开与事后公开相结合等方式及时公布更新本单位日常工作重点、税收政策法规等信息,确保信息公开高效及时透明。

(五)监督保障情况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则和流程,对公开的所有信息严格执行“先审后发”制度,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认真履行职责,做到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及时准确、重点突出。2024年,未发现有涉及责任追究事宜,未有工作人员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受到处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5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4年,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不足之处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力度还不够,公开的信息项目、内容、内容仍不够全面,与公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二是部分干部职工对《条例》了解还较少,存在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不强、力量薄弱、业务不精的问题,对工作的开展有一定影响。

(二) 改进情况

一是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增强全局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强化意识,提升站位。二是积极参与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三是进一步拓宽政务公开渠道,加强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力度,丰富信息公开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全文包含本单位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情况、本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本单位收到的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或其他事项了解,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天等县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天等县天等镇天丽路9号,邮编:532800,联系电话:0771-3521050,电子邮箱:tdxgjswj@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