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天等县税务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积极推进税收领域信息的全面、及时、准确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天等县税务局主动通过公开宣传栏、新闻媒体、天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网站崇左频道等渠道,累计公开工作动态、通知公告、税收执法等相关信息共43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领导简介6条、工作动态类32条、行政许可类3条、行政强制类1条,行政处罚类1条。本单位全年制发文件严格按照要求明确公开属性,并将主动公开文件审定后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开,无未明确公开属性、应主动公开但标注不予公开或依申请公开、应公开未公开的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完善依申请公开程序,明确依申请公开提出、答复形式规范等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按照法定程序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通过网站等方式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受理机构、受理程序和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表格等内容,方便申请人依法获取政府信息。2025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情况

根据《条例》有关规定,本局不断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配套制度。同时,落实专人负责相关文件在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审核工作,对信息发布的主体、程序、文书等各方面予以规范,严格保密和内容审查,确保有序性、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天等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载体主要有天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iandeng.gov.cn/)、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网站(https://guangxi.chinatax.gov.cn/)、办税服务厅、政务公开宣传栏或墙报、宣传资料和其他新闻媒体等。按时向天等县相关部门报送主动公开文件、统计报表及年度公开工作汇报等材料,按照“公正、公平、便民”原则,采用常年公开、定期公开、不定期公开、事前公开与事后公开相结合等方式及时公布更新本单位日常工作重点、税收政策法规等信息,确保信息公开高效及时透明。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把政务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明确分工,细化责任,确保工作有序有力开展。二是组织开展政务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全局干部职工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程序意识、保密意识,有效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5年,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不足之处:

一是政策解读的精准性和实效性需要进一步加强,解读形式不够丰富。

二是公开渠道不够广泛,纳税人、缴费人未能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二) 改进情况

我局按照《条例》的规定和要求,改进情况如下:一是提高全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把它与税收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特别是要加强对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视程度,做到全面、及时、高质量地公开。二是通过全体会议、LED显示屏等宣传渠道营造宣传氛围,并加强各股室之间的信息联动性,常态化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信息发布工作,全面提升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内容质量和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全文包含本单位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情况、本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本单位收到的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或其他事项了解,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天等县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天等县天等镇天丽路9号,邮编:532800,联系电话:0771-3521050,电子邮箱:tdxgjswj@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