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崇左市税务局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和崇左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广西建设规划(2021—202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2021年崇左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以及《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等要求,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各项税收工作现将2021年开展法治税务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我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以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会议“第一议题”、作为党委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第一内容”、作为青年理论学习“第一堂课”坚持党对税收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严格依法组织收入。严格执行“坚决依法收好税、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落实减免税、坚决打击偷骗税”的组织收入原则,依法依规征收税费。2021年全市税务系统组织政府口径收入60.31亿元,同比增收7.23亿元,增长13.7%;组织总局口径收入60.07亿元,同比增收6.95亿元,增长13.1%。此外,全市税务系统征收社会保险费41.99亿元,非税收入2.88亿元。

(二)扎落实减税降费。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不折不扣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充分释放减税降费红利。我局成立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机制,协调解决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中的问题,保障税费优惠政策落地生效,全面服务好“六稳”“六保”大局。

(三)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等工作要求,以夯实基础管理为落脚点,探索优化税收管理的新思路。一是监管前移,推进木材加工行业规范经营。“信用+风险”监管推动扶绥县343个各类小、散、乱的单板加工个体整合成10家规模性、规范性单板企业,直接促进了木材加工行业的增产增收。二是团队作战,提升土地增值税清算专业化。2021年清算工作团队已完成清算审核项目31个。三是以数管税,破解跨区域建安管理难题。以风险管理为导向,应用税收数据和第三方涉税数据,开展风险分析,分期推送跨区域经营建筑企业风险,并开展风险应对和纳税服务。四是分级分类,着力优化基层资源配置。以龙州县为试点,推进纳税人分级分类征管改革试点工作,全面探索管理层级、管理模式、税源分类、信息共享“四个优化”,对基层管理资源进行合理优化。

(四)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严格执行总局规定的6项税务行政许可事项,不存在变相设置行政许可事项的情况。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行不动产登记税费事项免予提供证明材料。稳步推进财产行为税十税合并申报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试点扩围工作。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新流程工商部门办理用时30分钟左右、公安部门刻发票章用时2小时左右、税务部门办理发票领用用时30分钟左右。推行市场主体优化注销流程,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注销办理时间压缩至10个工作日内,其他纳税人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统一升级优化全市办税服务厅的排队叫号机,目前全市各县税务局已实现微信预约办税。在全区率先成立集专窗服务、专业辅导和红色资源引领等三大功能于一体的“服务阵地”——“退役军人税务服务站”,入选广西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审查认真落实税务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征求意见、组织论证、合法性审查、制定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公布、备案程序,未经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税务规范性文件不得发布实施。2021年我局未制定有税务规范性文件。

(二)开展税务规范性文件清理。2021年我局开展涉及《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长江流域保护、计划生育、外商投资法、行政处罚法等涉税文件清理工作。经清理,我局不存在不符合相关规定的税务规范性文件

)服务当地经济发展,积极献策谏言。以税收专业性的角度依法对地方涉税文件进行审查及提出建议,积极参与市政府主办的各类会议。2021年我局反馈各级党委政府及其部门的涉税文件意见共176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完善行政机关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决定机制。我局对“三重一大”等重大问题严格执行集体审议决策形式,实行清单管理,规范决策程序和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决定机制,实行行政首长末位发言制,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如实记录、完整存档。

(二)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查制度。严格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有关规定,确保重大决策、重大执法决定、重大合同签订等事项必经合法性审查,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意见2021年我局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办理业务共计172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执行统一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制定的《广西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统一适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对税收执法执行“一个尺度”“一个标准”。

(二)严厉打击涉税违法行为。稽查部门紧密围绕打击虚开骗税、受托协查、行业专项整治等工作充分发挥稽查堵漏增收职能作用,同时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我局牵头成立了公安海关税务联合作战中心,将公安部门的侦查优势、海关部门的情报优势和税务部门的专业优势有效结合,形成全面覆盖虚开骗税所涉及主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控打击网络。

)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一是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2021年全市税务系统在广西税务协同共治平台发布4387条行政执法信息,在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发布143569条行政执法信息。二是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崇左市税务系统已建设完成11约谈(询问)室。三是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2021年我局进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73件。

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主动联合涉税各方力量,构建“惠民利企”税费优惠政策宣传协作机制,积极推广非接触、智能化宣传辅导渠道,建立完善并充分利用线下纳税人实体学堂、线上云课堂,借助云课堂、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短信平台等普法渠道,打通税企交流“快速通道”,同时运用税收大数据,“点对点”主动提醒、解读政策。走访企业、召开座谈,推动普法“六进”活动,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2021年全市税务系统对纳税人、缴费人面对面辅导69075人次,电话辅导26573人次,推送短信6559条,覆盖49774人次;通过征纳互动QQ、微信群向932776户次纳税人推送税收政策链接2137条;印制宣传材料206296份、发放宣传资料228021份;全市税务系统共举办各类宣讲、培训班及纳税人学堂93场次;在重点场所播放、张贴、发放宣传资料17078份。

)创新行政执法方式。以江州区税务局、凭祥市税务局作为试点开展“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培育工程”。通过复评修复2020年度A级纳税人由748户增加至834户,增长11.5%。创新推进“一卡通”扣缴社保费项目,社保费批扣时间从原来的至少3天缩短为10分钟,保障广大城乡居民的缴费权益,也可为政府节省“兜底”费用2000多万元。建立“4S低风险直推”工作机制,将低风险事项通过电子税务局精准推送给纳税人自主完成,多维度协助纳税人自查并快速消除风险。严格执行“首违不罚”事项清单2021年全市不予行政处罚934户次。

)全面实行行政执法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2021年组织全市49名税务干部集中学习和培训,并参加全国税务系统税务人员执法资格统一考试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着力实现越是工作重要、事情紧急越要坚持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实施应急举措,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已制定完善本级突发事件应对制度,在保障机关大院安全稳定,应对自然灾害、网络安全、舆情处置、信访管理等突发事件方面都相应制定了管理制度。围绕今年开展的各项税费管理工作,在水土保持费等四项非税收入划转、增值税发票电子化、疫情常态化防控、大规模核酸演练等方面健全应急预案和管理制度。加强应急演练和预防,分批次、分部门、分层级做好机关干部有关安全防范和舆情管理培训工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进一步规范全市税系统突发事件的信息报告、处理、反馈工作,明确上报反馈的时限,及时准确报送突发事件有关情况。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我局今年两次及时调整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积极主动履行行政复议职责。2021年共处理2件我局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

(二)积极参与行政应诉案件。2021年我局发生2件行政应诉案件(其中1件为以前年度案件我局及时开展应诉工作,依法履行出庭应诉职责,行政机关负责人按时出庭应诉3次,组织我局税务干部旁听行政诉讼案件庭审1次。

(三)做好信访工作。2021年我局共受理2件信访案件,其中1件已处理完结,1件正在处理中,不存在未及时处理信访案件的情况

八、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一是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对税务执法行为的常态化、精准化、机制化监督,同时加强与巡察、纪检等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实现税收执法督察、财务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与巡察、纪检监督工作的有机结合,形成监督的整体合力。二是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制度。通过开展税收违法案件一案双查自查,深入查找工作机制不健全、措施不扎实、整改不到位、处理不落实等突出问题。

(二)全面主动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要求,积极主动做好政务公开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督促全市税务系统定期更新税务网站,确保新闻动态类两周内有更新、工作通知类一个月内有更新,对主动公开的政策文件,严格按照上级税务机关要求做好保密审查工作再行转载发布,新闻动态发布内容也须经过上级税务机关对应部门审查,全年累计发布、转载新闻动态类信息90余篇,工作通告类信息50余条,按时限处理依申请公开信息1条,按时限撰写报送并在网站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一)拓展数据赋能,提升以数治税。建立常态化、专业化、便利化数据支持机制,依托大数据平台提取数据,满足不同场景应用需求,提升“以数治税”能力。2021年收到数据需求80余次,对数据进行抽取、清洗、加工、聚合等操作130余次,编制报表100余张,提供数据53万多条。

(二)推进政务数据有序共享。加强和规范与外部门的数据共享工作,依托金税三期系统和大数据分析应用集成平台,与崇左市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住建局、房产管理中心、大数据发展局等部门进行信息共享。

(三)推进智慧执法。“四室一包”稽查指挥系统建设基本完成,目前已建成2个指挥会商室、3个询问室、3个查账室和1个检举接待室,配备单兵包13套,团队包8套。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一)贯彻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我局印发了《崇左税务机关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各部门责任分工,压紧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各项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我局主要负责人已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

(二)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注重抓“关键少数”与管“重要多数”相结合,将宪法、民法典、习近平法治思想等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组织新任职领导干部、青年税务干部进行宪法集体宣誓活动。在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或者业务培训中,加大法律知识的培训力度组织税务干部全员学习民法典、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等文件,同时要求登录学习兴税平台完成必修课程,参加学法用法考试,参考率100%,通过率100%各类业务培训中,加大对习近平法治思想、行政处罚法、民法典等法律知识的培训力度,确保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培训对法制部门人员集中开展行政复议应诉培训。集中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研究行政复议及应诉具体案件,提升公职律师的办案能力。积极参加法治政府建设评比活动,其中我局一名同志获得2016-2020年广西法治建设先进个人。

一、存在问题

在推进税收法治建设过程中,我市税务系统虽然取得一些成绩,但仍然存在不少需要改进的地方:一是部分行政执法信息超期进行审核和公示;二是部分基层局存在未能按照广西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进行处罚,在责令限改期限届满后未能及时作出处罚决定,未能按照程序送达文书、证据意识差、收集证据不全等问题还部分存在;三是基层税务局处理行政复议及应诉案件经验还不足;四是与外部门交换的数据信息质量有待提高。

2022年工作计划

(一)严格依法组织收入,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在确保依法依规征收税费的基础上,继续落实中小微企业缓缴、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乡村振兴、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等政策,加强政策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

(二)继续做好《意见》推进落实工作。对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检视,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实到位,避免前期工作不扎实后续工作推进乏力或无法推进,不折不扣落实《意见》部署的任务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及区局党委的工作要求,组织研究具体贯彻落实举措,深入推进“五精”,不断提高征管质效。

(三)继续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落实专岗专人及时审核和公示行政执法信息。二是规范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中执法音像记录的使用特别是在行政相对人不配合行政执法(拒绝与行政执法人见面)或者已失联、无法采取直接送达方式送达执法文书情况下强制使用执法音像记录;三是严格按照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标准和程序进行法制审核

(四)优化税收执法方式。落实总局发布的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采取签订承诺书等方式引导纳税人缴费人依法纳税。继续探索和完善符合崇左实际的“低风险直推”税收风险管理模式。积极参与总局推进的非强制性执法方式7个试点工作项目,提高税务执法精确度,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

国家税务总局崇左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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